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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户口登记表、养老金退保提取 |
| 回复日期:
2008-11-11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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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
1.之前在出口加工区工作,户口在保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于换工作到外省,因为户口登记表上婚姻状况一栏为空,需要加上“未婚”字样,请问到何处办理?
2.养老金在07年已经停止缴纳,现在可否提取个人账户部分?
到何处办理?需要什么证明?
谢谢!!!
答:
您好!户口迁出宁波大市人员,如果之前没有退还个人帐户纪录,允许一次性支取个人帐户。办理手续:1、宁波市社会保险终止缴费通知表;2、养老保险手册;3、医疗保险手册;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户籍迁移的证明;如需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以下资料:委托书原件(需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为每月1-23日。
户籍资料更改,请具体咨询公安窗口,联系电话:8678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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