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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报销问题
回复日期: 2008-08-20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问: 儿子出生才几个月,给他办理了医疗保险,这个月被确诊得了手足口病,在医院住院一个多星期,费用大概1000多元请问费用怎么报销。

答: 您好!如果您孩子参加的是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他到定点医院就医时只需出示就医凭证,除去由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医保中心结算),其他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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