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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事项名称: 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受理机构: 教育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法》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 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应当具有法人代表资格,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4、 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懂得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5、 有校长(园长)岗位证书。
 
办事程序: 受理→承办→现场考察→检测→考试→审核→批准→办结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校长(园长)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园)长核准表。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经办人: 徐 定 华
联系电话: 86783575(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表格下载: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园)长核准表.doc
表格下载需知: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窗口位置: 行政服务中心117-118号窗口
单位地址: 行政大楼B座4楼
单位网址: http://www.bledu.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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