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
| 受理机构: |
教育局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法》 |
| 申报要求: |
申报范围:
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应当具有法人代表资格,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4、 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懂得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5、 有校长(园长)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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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程序: |
受理→承办→现场考察→检测→考试→审核→批准→办结 |
| 申报材料: |
1、本人身份复印件(验原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校长(园长)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园)长核准表。 |
| 承诺时限: |
3
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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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无 |
| 经办人: |
徐 定 华 |
| 联系电话: |
86783575(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
| 表格下载: |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校(园)长核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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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需知: |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
| 窗口位置: |
行政服务中心117-118号窗口 |
| 单位地址: |
行政大楼B座4楼 |
| 单位网址: |
http://www.bledu.ne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