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 受理机构: |
卫生局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设立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
| 申报要求: |
申报范围:
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
取得我局设置批准书的医疗机构
|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踏勘)→决定 |
| 申报材料: |
1、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原件;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 验资证明; 6、 资产评估报告; 7、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 8、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医务人员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无执业证书的须提供本县及县以上人民医院培训相关执业专业3-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9、 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符合开设医疗机构的文书; 10、放射装置的尚需医用X射线检验/检测报告,省卫生厅核发的放射装置许可证; 11、申请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登记的,还应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及相关卫技人员名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12、省卫生厅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 承诺时限: |
5
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无 |
| 经办人: |
王志敏 |
| 联系电话: |
86783561(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
| 表格下载: |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doc
|
| 表格下载需知: |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
| 窗口位置: |
行政服务中心52-53号窗口 |
| 单位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闵江路629号 |
| 单位网址: |
http://www.blw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