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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
受理机构: 财政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 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申报材料: 1、 非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材料:⑴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⑵普通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或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无需单位签署意见)⑸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注:非本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材料: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⑵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或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为:(1)非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为:(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3)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会计档案信息变更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单位变更须加盖新单位公章);
5、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所需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公章,无单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调转至宁波市外的另需提供3.5英寸软盘1张(空白);
6、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登记所需材料为:(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培训学校及各县市(区)出具的有关培训证明。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经办人: 徐丹凤
联系电话: 86783531(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表格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doc
表格下载需知: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窗口位置: 行政服务中心17-21号窗口
单位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行政大楼A座
单位网址: http://www.bl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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