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 |
| 受理机构: |
财政局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设立依据: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 申报要求: |
申报范围:
公民个人
申报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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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程序: |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
| 申报材料: |
1、 非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材料:⑴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⑵普通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或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无需单位签署意见)⑸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注:非本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需材料: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⑵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或会计电算化初级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⑷同底片一寸免冠彩照2张;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为:(1)非注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为:(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3)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会计档案信息变更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单位变更须加盖新单位公章); 5、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所需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公章,无单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调转至宁波市外的另需提供3.5英寸软盘1张(空白); 6、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登记所需材料为:(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2)培训学校及各县市(区)出具的有关培训证明。 |
| 承诺时限: |
3
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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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无 |
| 经办人: |
徐丹凤 |
| 联系电话: |
86783531(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
| 表格下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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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需知: |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
| 窗口位置: |
行政服务中心17-21号窗口 |
| 单位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行政大楼A座 |
| 单位网址: |
http://www.blc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