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 受理机构: |
气象局 |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2号;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
5、《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6、《宁波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 |
| 申报要求: |
申报范围:
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申报条件:
1、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储存场所; 3、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4、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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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程序: |
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
| 申报材料: |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3、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宁波市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手册》; 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 承诺时限: |
3
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1、新、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费(不含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验收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元(对于防雷类别三类以下且建筑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当高度不超过15.0米时,免收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费)。 2、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验收检测:每个测试点100元;雷电浪涌保护器(SPD)检测:每只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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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浙价服[2006]22号 |
| 经办人: |
叶佩芬 |
| 联系电话: |
86783536(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
| 表格下载: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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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需知: |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
| 窗口位置: |
行政服务中心100号窗口 |
| 单位地址: |
北仑明州路773号 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6楼 |
| 单位网址: |
http://www.blq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