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认识北仑 北仑政务 政府服务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高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办理缴纳建筑业企业税收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事项名称: 办理缴纳建筑业企业税收
受理机构: 建设局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建筑安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 是指在我区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办事程序: 申请→审查→受理
申报材料: ㈠开具进度款
提供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支付凭证及宁波市北仑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施工项目委托征纳税鉴定联系单。
㈡开具结算发票
1、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供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审查后的决算书;
2、除(1)以外的项目应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浙江省概预算编审资格章并已核定的决算书;
3、零星工程提供合同、完工证明单或工程结(决)算书及宁波市北仑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施工项目委托征纳税鉴定联系单。
注:属于北仑区的项目,开进度款或决算发票时还需带施工单位印章。 
承诺时限: 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宁波市北仑地方税务局出具的施工项目委托征纳税鉴定联系单征收。  
收费依据: 国发[1986]50号、 甬地税二[1997]31号 、国税发[1996]127号 、甬地税一[2005]10号 、国税函发[1998]676号、国税发[1995]227号、甬地税征[2003]154号、甬政发[1994]42号  
经办人: 沃碧辉、姚佳维
联系电话: 86783542
表格下载:

还 没 有 表 格 下 载

表格下载需知: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窗口位置: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06-110号窗口
单位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行政大楼A座
单位网址: http://www.bljs.gov.cn/
 
 
www.bl.gov.cn www.bl.cn [中文域名:北仑.cn] [通用网址:北仑] 管理登陆 浙ICP备0506139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主办 北仑区信息中心承办 本网站由 宁波在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