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认识北仑 北仑政务 政府服务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高级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
 来源: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事项名称: 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
受理机构: 质监分局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设立依据: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 企业;事业;公民个人;其他组织
申报条件: 依法不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其锅炉房总建筑面积小于300M2或总投资额小于50万元的,并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款所定义锅炉)的锅炉房。  
办事程序: 受理→承办→审核→现场考察→批准→办结
申报材料: 1、浙江省小型锅炉房设计方案核准申请书(一式二份);
2、锅炉总图(一份);
3、锅炉本体图(一份);
4、锅炉设备平面示意图及管道布置图(一式二份);
5、小型锅炉房与相邻建筑距离图、各立面图及屋顶结构图(一份)。
 
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经办人: 夏德良
联系电话: 86783546(窗口)、86780000(语音查询)、86783499(投诉)
表格下载: 浙江省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申请书.doc
表格下载需知: 文档下载须知:请用鼠标右键点击要下载的文件名,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目标另存为......”命令,在输入文件名框中输入对应文件名,即可将这个文件保存在你的硬盘中
窗口位置: 行政服务中心79-81号窗口
单位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三楼
单位网址: http://www.blzj.gov.cn/
 
 
www.bl.gov.cn www.bl.cn [中文域名:北仑.cn] [通用网址:北仑] 管理登陆 浙ICP备0506139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主办 北仑区信息中心承办 本网站由 宁波在线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