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区内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决定考试录用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7年全区计划考试录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3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07年北仑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报考程序
全区均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7年11月22日0时--11月26日24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www.nbks.net)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 “2007年北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单位及岗位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6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单位,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07年11月27日0时--11月30日24时。
区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7年12月1日0时--12月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应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12时。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7年12月5日0时-- 12月7日24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2007年北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22日-11月26日期间内报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一科,考试范围是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岗位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考岗位及男、女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及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北仑人才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干〔1997〕105号)制定面试办法。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单位招考岗位指标数的1.5倍(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实施前一天,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放弃参加体检的,应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由此造成的指标空缺不作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考察办法。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在考察合格者中按各单位招考岗位及男、女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6780608。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将在北仑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3、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4、关于招聘条件的几点说明:40周岁以下即要求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即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即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7年11月26日。户口所在地以2007年11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教师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同意。
附件:2007年北仑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宁波市北仑区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