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值班电话值班制度
一、值班工作落实。区长值班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思想高度重视,集中精力,认真执行《区长值班电话工作规则》和《区长值班电话来电受理工作程序》,努力完成当班时的各项工作。
二、按时交接班。昼夜间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抵达值班地,值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介绍来电受理情况、有无遗留问题、需要注意事项,交接班双方均无异议即在交接班登记本上签字,交接班完毕。上周值班人员在与下周值班人员交接班时,按以上办法将一周情况进行全面交接。
三、值班A、B岗制度。值班人为A岗,接班人为B岗,在A岗工作十分繁忙或有其他特殊工作时,B岗配合工作或顶替值班,确保区长值班电话工作的落实。
四、保证区长值班电话工作秩序。值班工作由秘书科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得占用值班电话从事与工作不相符的活动。要保持值班室整齐清洁。遇到外出出差、开会、探亲休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夜间值班时,可自己找其他同志代替值班,但要报秘书科同意,确保区长值班电话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