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下午,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治安攻坚年再动员大会召开。市长助理丶区委书记丶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利幸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进一步发动全区上下特别是政法系统的广大干部,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实现政法工作新发展,社会治安新改善,实现“社会治安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的目标,为构建和谐新北仑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区委副书记丶区长丶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俞雷主持会议,区委常委丶公安分局局长朱振甫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培芬丶区政协副主席胡国光以及区法院院长邬凡敏丶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钟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丶政法委书记邬志刚作工作报告。区委常委丶公安分局局长朱振甫代表公丶检丶法丶司宣读了社会治安攻坚承诺书。
陈利幸说,去年初,针对群众十分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区委部署并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社会治安攻坚年”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对政法和社会治安工作寄予了更多关注和期待,全区政法系统各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五大新突破”,围绕促进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性好转,扎实开展保平安丶促稳定工作。一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机关按照区委对“社会治安攻坚年”的部署,思想统一,扎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社会治安攻坚年活动的良好开局,政法综治和社会稳定工作成效明显。他代表区委丶区政府丶开发区管委会丶全区人民,向全区广大政法干警丶综治干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政法和社会治安攻坚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了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丶崇高的敬意。

陈利幸说,当前我区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丶刑事犯罪高发期”并存的发展阶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社会治安,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就社会治安来看,引发各类案件的源头更加错综复杂,各种诱因相当活跃,防不胜防。社会治安工作的压力不但没有减轻,而是越来越重。就社会稳定来看,利益诉求多元化和社会分配相对不平衡形成的鲜明反差,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调和。当前,社会稳定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一些旧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出现,许多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处理起来十分棘手。一定要准确把握全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的总体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努力做到三个“更加深刻认识”:更加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责;更加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更加深刻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基石。
陈利幸说,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举世关注的奥运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是宁波计划单列市20周年做好政法和社会治安攻坚工作,重点要在进一步健全治安防范体系丶加大对多发性犯罪和恶性犯罪的打击力度丶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等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要在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丶基层维稳工作机制建设丶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狠下功夫;要在强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源头防范上狠下功夫,绝不能使一些小事情变成大事情丶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在强化法制宣传和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处置上狠下功夫,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坚决打击丶决不手软;要在强化政法机关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坚决查处政法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树立政法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陈利幸说,政法和社会治安攻坚工作能不能出成果丶见实效丶上水平,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激发广大政法干部进取有力丶建工立业;要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党委丶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丶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丶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改善社会治安状况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上来。
邬志刚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区政法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部署2008年2008年工作任务。今年全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攻坚的总体工作目标是: “一个进一步提高”,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确保两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平安综治“一票否决”事项; “三个总量下降”,即信访总量下降,刑事发案总量下降,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下降。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突破,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面防控体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不断满足群众的治安安全感需要;在平安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平安创建水平;在执法为民能力建设上取得新加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委常委丶公安分局局长朱振甫代表公丶检丶法丶司宣读了社会治安攻坚承诺书。为构建“宜居宜业丶民富民安”的和谐新北仑提供有力保障,政法部门向全区党员和人民群众做出五项承诺:做到忠诚可靠丶令行禁止,做到打防并举丶持之以恒,做到心系群众丶热情服务,做到真抓实干丶创新创优,做到秉公处理丶从严治警。请党政机关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
会议还表彰了2007年度港城卫士丶社会治安攻坚年先进集体代表丶维护社会稳定先进集体代表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代表丶见义勇为代表丶参与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代表丶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先进个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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