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在区卫生监督网站上开辟专栏,将全区59家门诊部以上级民营医疗单位的门诊动态信息等基本信息予以公布,着重对各单位核定的诊疗科目等内容进行公开,有效遏制超范围诊疗等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制作统一格式的信息公示宣传资料在各民营医疗机构候诊大厅等处进行公示。
二是制订民营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现场评审、日常监督监测、行政处罚等情况对全区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信用分级,分为规范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个等级,全区59家民营医疗单位信用等级情况在各医疗单位门诊大厅和卫生监督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是建立医疗机构负责人行政处罚约谈制度。卫生部门在对医疗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定谈话,预先告知将要实行的处罚行为,使其对单位内部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增强认识,目前已开展行政处罚约谈20余次,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完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在开设区卫生监督网站的曝光台栏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民营医疗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经查实确认后,相关信息将于7日内统一在北仑卫生监督网站、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和医疗单位门诊大厅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