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县(市)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甬党办〔2016〕95号)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决定对区农林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广电中心等三家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8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
二、巡察对象
区农林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广电中心等三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区委巡察组将着重了解和督查被巡察单位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3年以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问题;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问题;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办法措施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乱作为、不作为、懒作为等方面问题;
(四)是否存在侵害基层群众利益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问题。
四、反映情况受理方式
联系电话:12388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网上地址:http://jw.bl.gov.cn/
寄信地址:北仑区邮政1601信箱(邮编3158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巡察工作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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