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会同区委组织部,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200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安排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分6组对20家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上半年,完成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征集4批26人次,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各类评先评优的党风廉政意见征集7批,涉及单位176家次、人员362人次,对其中的2个提名创建区级文明村、2名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实施了党风廉政“一票否决”。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三谈一述”等制度。1-6月,共有35名区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涉及因私出国14人次,房屋购置、装修、处置13人次,车辆购置、更换4人次,礼品上交6人次,其他2人次。
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继续做好区各单位组团外出公务考察和领导干部出国(境)纪委登记备案工作,区各单位上半年经批准组团赴市外公务考察26批次,516人次,区管领导干部出国(境)22批次,45人次。
三是落实“581”帐户月报制度。目前,“581”廉政帐户共收到上交款项11笔,合计金额4.94万元。有37名党员干部上交区纪委“三礼”折合人民币约11.18万元。
四是深入推进职务消费改革。积极做好公务接待改革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汇总分析公务接待摸底调查情况基础上,草拟公务接待改革方案;组织召开公务接待改革联席会议,商议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的修订;指导督促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行的前期调研、方案拟订等准备工作。继续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开展车改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核查统计,经各单位自查,车改以来全区车改人员脱产学习培训、病休或其他原因未上班,连续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应扣减车贴共计202人次49.2万元,实际已扣减155人次40.4万元,未及时扣减的要求于2008年5月予以补扣;07年车改人员上下班乘坐通勤班车缴费21万元,宁波大市范围内外出公务租用保留车辆或搭乘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缴费7.55万元。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修改完成《关于我区车改情况及进一步完善车改工作的建议》。会同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中心等部门,商讨有关车管中心直管保留车辆编制、经费核定及临时单位借调用车管理使用等工作。与财政等部门协商解决区委宣传部借调车辆、区安监局保留车辆经费列支等问题。指导协助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对保留公务用车进行合理的更新购置。同时做好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处置)等日常审批工作,共完成车辆购置审批23批次,批准新增26辆,其中各类工具车13辆,面包车(商务车)4辆,小车9辆;更换26辆(旧车上缴国资办统一拍卖13辆,报废处置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