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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年龄要求降低到45周岁
发表日期: 2008-6-8 15:07:00       来源: 宁波市人事局 

 

  接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最新规定:

  从2008年5月1日起, 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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