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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所涉及单位与投资服务环境相关的主要职能

区发改局 开发区经发局 区建设局 区环保局
区工商分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规划分局 北仑海关
宁波海关开发区办事处 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仑供水分公司 北仑供电局
北仑消防大队 北仑边检站      
 
区发改局:
  1、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总规模及资金平衡意见,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制定工业经济发展的有关考核办法和激励政策,指导各街道、镇(乡)的工业经济发展工作。
  3、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4、组织开展企业上市工作论坛,推进企业上市;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开发区经发局:
  1、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内资项目产后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局引进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站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
  2、负责全区外籍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境外本地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外经贸扶持、奖励政策;负责开发区(保税区)贸促支会、商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类外经贸展销会、交易会等的组织工作;负责外经贸培训和外经贸人才招聘会的组织工作;指导从事国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处理劳务纠纷案件;指导区内优势企业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和设立市场。
 
 
区建设局: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
  2、负责施工许可证的签发;
  3、负责配套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办理;
  4、负责白蚁防治费等相关费用的收取。
 
 
区环保局:
  1、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本辖区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2、负责本辖区污染源调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发放许可证。提出本辖区污染限期治理的建议;
  3、负责本辖区环境监理工作,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调查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征收排污费;
  4、协调并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生态产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
  5、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区工商分局:
  1、做好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
  2、引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创牌工作;
  3、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评选活动;
  4、做好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企业融资工作;
  5、加强企业监管,维持正常的市场环境;
  6、做好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7、开展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工作;
  8、做好就业再就业相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2、具体承担编制和实施北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内的用地预审,市以上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与呈报;城市分批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
  4、负责对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出资(入股)、交易等工作;承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核准工作;承担土地评估价格的确认和备案登记工作;
  5、承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制定、审查报批工作;承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6、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发证管理;
  7、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竣工复核验收工作;
  8、负责北仑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和信访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
 
 
区规划分局:
  1、负责北仑区域的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
  2、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行政执法分工,负责对规划违法建设进行技术认定;
  4、负责测绘行业管理。
 
 
北仑海关:
  1、负责北仑口岸的进出境货物、物品(除保税区企业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海关监管场所的监管;
  2、有关异地企业报关注册备案管理以及转关等其它海关业务;
  3、征收关税及其它税费;
  4、查缉走私;
  5、编辑海关统计初审工作。(北仑海关的监管区域为北仑港区和穿山港区各码头、场站及其海岸线。)
 
 
宁波海关开发区办事处:
  1、保障国家税收:履行海关征税职能,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
  2、减税免税审批:提前介入地方项目引进和开工建设,为企业提供减免税政策支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减免税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3、提高通关效率:大力推进区域通关改革,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多点报关,口岸放行”、绿色通道等便捷通关模式应用成效,提高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宁波港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业务改革和科技应用力度,完善推广减免税联网审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手册电子化等应用项目,提高通关效率,帮助企业降低关务成本;
  4、帮助企业发展: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企业了解掌握国家、海关各项政策、规定,少走弯路;开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活动,给予诚信企业便捷通关服务,惩戒违法失信企业,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做好海关统计工作,真实反映对外贸易形势,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5、净化口岸环境:开展稽查、打私活动,震慑不法企业;加大知识产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北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负责北仑口岸(算山原油码头除外)出入境船舶、人员的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出入境船舶和人员携带物的动植物检疫工作;
  2、 负责北仑口岸出入境集装箱的检疫工作及其卫生除害处理的监管工作;
  3、负责北仑口岸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及其卫生除害处理的监管工作;
  4、 负责北仑辖区内进出境货物的动植物性包装物、运输铺垫材料的动植物检疫工作及其除害处理的监管工作;
  5、 负责北仑口岸入境的铁矿、化肥、粮食、散装木材的检验、检疫和鉴定工作;负责北仑辖区内指定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6、 负责北仑辖区内出口商品(按规定由宁波局承担检验检疫的除外)的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北仑辖区内指定的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7、 负责北仑辖区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的适载检验工作;
  8、负责北仑口岸出口商品的口岸查验工作(已在宁波局及其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口岸查验的除外);
  9、 负责北仑口岸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工作;
  10、负责北仑辖区内动植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11、负责北仑辖区内出口商品一般运输包装的检验工作;
  12、负责受理北仑辖区内一般产地证和普惠制产地证的申请及其签证工作;
  13、负责北仑辖区内出境纺织品的标识查验工作;
  14、承担北仑辖区内涉及检验检疫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所辖业务范围内报检、计收费、签证及放行等检务工作;
  16、负责有关的国家技术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17、负责本单位的检验检疫执法监督工作和所辖业务范围的行政处罚工作;
  18、负责所辖业务范围的业务数据信息的管理、统计及其分析工作;
 
 
北仑供水分公司:
  北仑供水分公司目前主要负责北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和霞浦街道以及小港街道部分区块等区域内的营业抄表收费、管线养护等供水服务工作。
  1、按照市场和规划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供水经营活动,不断满足城区及部分农村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
  2、做好区域内供水管网建设规划和建设管理,有效地保障广大用户在水质、水量、水压上的需求;
  3、参加北仑区域内与供水系统有关的各类图纸会审工作;
  4、做好各类新建供水管道的验收工作;
  5、做好所辖区域内的贸易结算水表日常管理,定期抄表,正确计量,及时收费。对压、淹、锁等水表及时落实整改,按时完成各类水表的调换工作;
  6、按照要求,做好集中用户和零星用户等的接水工作;
  7、负责区域内供水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做好加强泵站调控,做好管道爆破时的抢修工作,要求做到止水迅速、抢修及时,并做好维修的安全、文明施工;
  8、在总公司实事办和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或协助做好辖区内一户一表改造、取消和改造屋顶水箱及村镇给水改造等实事工程。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做好竣工验收及相关后期工作,保质量完成各项实事工程;
  9、做好有关供水服务的三来一访工作,热情接待用户,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转办、反馈和汇总等工作。做好各类供水延伸服务工作,切实为用户排忧解难;
  10、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向用户提供各类供水服务,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11、拓展供水服务内容,落实服务工作新举措,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北仑供电局:
  1、负责地方电网规划与建设。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地方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地方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并具体落实电网的布局;
  2、负责区域内的电力调度。根据所辖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负责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落实和执行政府有序用电方案,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3、电力设施保护。负责所辖区域电网(含农村低压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的监督与检查,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进行作业进行审批;
  4、负责管理线损的分析和统计工作及相关节能降损措施的制定及落实工作;负责用电检查管理和窃电、违章用电的查处工作;
  5、供电业务办理。负责所辖区域内业扩工程受理、施工、验收、通电,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承担供电故障抢修任务。
 
 
北仑消防大队:
  1、承担全区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上级领导指示参加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工作;
  3、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4、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进行消防竣工验收;
  5、对歌舞厅、商场、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核准是否具备开业条件;
  6、对全区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对火灾隐患的整改;
  7、受理有关消防安全隐患的投诉,并负责落实解决;
  8、对全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对全区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并处理;
  10、指导全区乡镇消防联防组织的建设;
  11、进行全区消防安全问题的调研,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参考及合理化建议,协助解决全区性消防问题。
 
 
北仑边检站:
  1、行使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尊严,维护口岸安全稳定;
  2、对北仑区域内码头对外开放进行审批和对辖区内码头进行管理;
  3、为出入境(港)中外籍船舶、船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及口岸生产秩序;
  4、对出入口岸限定区域和上下外轮的人员进行把关审核,提供优质服务;
  5、为码头公司、船舶公司、代理公司及有关涉外服务单位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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