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0574-8688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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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名  称: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地  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
邮  编: 315800
公开电话: 0574-86883488
监督电话: 0574-86883488
电子邮件: http://www.bl.gov.cn/dynamic/qzxx/post/byelaw.asp
网  址: http://www.bl.gov.cn
工作规则: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北仑区人民政府行使以下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政府及区委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本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本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4、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制定和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北仑区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规划和建设事业、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经济和社会事务工作;
  6、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合法权益;
  8、办理上级政府及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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