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我区城镇住房货币化兑现工作已于2月底顺利地完成了对该资金发放的审核、报批和拨付。本年度共审核了23家行政事业单位,计143人,应发放住房补贴资金213.74万元。其中:老职工49人,应补住房资金168.41万元;新职工25人,应补住房资金5.4万元;职务晋升人员69人,应补住房资金39.93万元。
我区自2003年8月开始实施《北仑区住房分配货币实施细则》以来,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区纪委、财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把好先清房,后补贴的审查关,截止2008年2月,我区已累计审核了262家行政事业单位应发放的住房资金19885.6万元,其中教育系统66家,补贴资金10207.1万元、卫生系统22家,,补贴资金2571.6万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7家,,补贴资金1490.1万元。根据财政资金安排的原则,区财政实际安排了专项经费15412万元,并由单位住房基金453.7万元和单位自有资金4016.4万元作了补充。
北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兑现工作由集中的阶段性转为每一年度的经常性,发放对象主要为各单位新调入人员和单位在职人员的职务晋升以及全区教育、卫生系统的直属学校和医疗单位的新增人员、在职人员职称聘任调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把应拨付的财政资金及时地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帐户上,为推动我区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民生诉求作出一份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