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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是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环节。把车间建在学校,把学校建在车间,作为校企合作的办学目标,我区“十一五”期间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职业学校所设专业都必须与相应的企业建立契约式合作,以后新设置专业都必须为企业对口培养人才。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从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都应当承担与职业学校的合作办学任务,为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实习场所、师资培养和毕业生安置等提供方便。为此区财政从2006年起安排200万元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后每年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校内操作场地、市级示范基地等建设。城市教育附加中的30%作为职教经费,主要用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捐设备,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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