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华伟为北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同时接受俞雷辞去北仑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银泽,副主任张锡雄、陈英莉、袁培芬、徐亚法、顾惠良及委员共18人出席了会议。常务副区长陈国军,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蒉开波,区政协副主席朱永祖,区人民法院院长邬凡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仑区区长俞雷关于提请华伟任职的议案,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任命华伟为北仑区副区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俞雷请求辞去北仑区区长职务的报告,对他担任区长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因工作需要,同意接受俞雷辞去北仑区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华伟副区长为北仑区代理区长。

华伟表示,将不负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努力建设依法、为民、廉洁、勤政、务实、创新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