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MB1593493A/2026-1010691133
组配分类: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6-09-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其他
关于印发《北仑区卓越工程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编号 仑经信〔2026〕30号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北仑区卓越工程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北仑区科技局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6年9月15日

北仑区卓越工程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加强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规范工程师选拔、培育等全周期管理流程,推动顶尖工程科技人才与北仑区优势产业集群及“431”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合与引育留用一体化发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培养管理,根据《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仑区工程师培育与认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管理对象

(一)遴选对象。本细则的遴选对象为符合《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所规定的,在《北仑区卓越工程师认定所涉重点产业领域》(附件1)范围内的我区企业和科研院所在职在岗的全职工程科技人员。

(二)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为依据《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本细则所遴选的,经北仑区正式发布、认定的,纳入卓越工程师、青帆工程师培养序列的工程科技人员。

(三)实施单位。由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联审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小组)负责实施,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在其监督指导下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四)服务期限。经培育认定的区级卓越工程师,一般于认定后要求3年内在北仑区工作(不离开北仑区),若中途离开的,视具体情况退回项目支持等经费。

二、遴选管理

(一)遴选标准。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青帆工程师遴选申报对象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爱党报国、敬业奉献、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职业道德、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且工程技术实绩突出,已取得一定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满足《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遴选条件》(附件2)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遴选程序。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青帆工程师的遴选认定工作由联审小组指导监督,培育基地按照“部署—申报—评审—联审—审定—公示—公布”的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符合遴选条件的个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培育中心进行审核(附件3)。

三、培育与考核管理

(一)培育周期。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周期原则上为1年,培育期满且达到考核要求的,由培育基地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如有特殊情况,培育期满但未达到考核要求,可在培育期满前申请最长为期1年的延期考核,并在期满前达到考核要求,期间达到考核要求的可随时提交考核申请,并完成由培育基地组织的考核评价。

(二)培育内容。北仑区卓越工程师的培育工作遵循各行业专业工程技术标准,并且结合北仑区产业实践设置培养目标、标准、方案开展。在培育中心统筹下,联合宁波(北仑)高端装备产业海外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及协同单位,根据入选工程师个人能力与需求匹配设置个性化培养方案并作为后期考核依据。培养方案整体分为“理论研学+工程实践”两部分内容开展,并根据入选工程师所属用人单位性质设置两部分培养方案比重,科研单位纳入培养序列的工程师培育计划权重向工程实践部分略倾斜,其他企、事业单位纳入培养序列的工程师培育计划权重向理论研学部分略倾斜。其中,理论研学部分由专业科研课程与跨行业公选课程组成,并设置对应的课程达标要求,主要由高校院所承担。工程实践部分着重于项目攻关、工程科研、产业化实践等,主要依托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骨干企业和科创平台共同承担。

(三)考核形式。工程师培育期考核的规范与细则,将根据卓越工程师培育计划的内容,由培育中心组织专家委与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培养单位协同制定、发布并实施。培育期满需进行考核的工程师,需提交考核材料至培育基地进行审核流转。培育中心组织专家在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培养等对考核内容进行补充、核实并出具考核意见,并经联审小组审批后由联审小组办公室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违规管理

培育期内,工程师在区内调动工作单位的,需填写《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期内工作单位变更情况申报表》(附件5),经本人申请、原单位与现单位同意、培育基地审核、联审小组备案后,称号与相应政策予以保留。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师职业道德与精神的,经联审小组评估批准后,可直接取消其称号认定,视具体情况将已兑现政策退还。因其违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联审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北仑区卓越工程师认定重点产业领域

          2.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遴选条件(试行)

          3.北仑区卓越工程师遴选申报材料

          4.北仑区卓越工程师培育期内工作单位变更情况申报表

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