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综合考虑今年以来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等实际需求及预算执行情况,会议同意对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预算作相应的调整,决定批准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
将2026年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473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64686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4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697128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601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4787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232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8482万元。
同时,为更好地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对稳投资、促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意区政府按照宁波市财政局代为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00万元,本次调整后全区地方债务限额为4487900万元。
本决议报宁波市北仑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