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临港经济示范区“二次开发”,科学规划、动态管理,引导产业用地资源高效配置,保障《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港经济示范区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施行,加快存量产业用地盘活,提升园区的综合竞争力,拟委托第三方房屋土地评估机构对临港经济示范区开展土地价格分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临港经济示范区土地价格分级评估工作;
(二)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二、服务内容需求
对临港经济示范区东至岩河、西至沿山大河、南至庐山路、北至进港路约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五级工业用地、六级工业用地、五级仓储用地、五六级仓储用地共四种开展土地价格分级评估。评估服务时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考虑项目的特殊性和操作便利性,评估价格每年更新一次(共三次)。
三、响应要求
(一)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单位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函应加盖公章,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三)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单位应具有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土地调查评估等服务专业评估一级资质,熟悉北仑评估体系,并纳入2025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信用评价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综合报价通过单位承接能力、专业水平、人员配置、服务价格等情况进行比选,最后确定临港经济示范区土地价格分级评估工作的中标单位。
四、评审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单位组建评审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满分100分,评审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响应文件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若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重新采购。
(二)评分内容
序号 | 评分项目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响应单位提交的项目承接能力 | 30 |
2 | 响应单位提交的专业服务水平 | 20 |
3 | 项目人员配置 | 30 |
4 | 项目报价符合预算要求 | 20 |
五、其他
(一)招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方按照上述评审办法,所有资料装入信封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10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材料一式三份交至临港经济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大楼1209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材料无效。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1208。
(二)评审及报批:临港经济产业管理服务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做好服务询比采购评审工作,并提交中心党委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