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6-27 阅读次数:来源:区教育局
一、修订背景
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家、省、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北仑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也在同期制定并实施,在后续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校园安全形势不断变化。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一是上位预案相继修订出台,包括国家、省、市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预案。二是新生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逐步显现,旧预案已经不能更好的处置一些新生校园突发事件。三是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各个职能部门部分职责需要重新调整划转。四是2008年《预案》经过多年的操作实践,也积累了一些更为有效的应对经验。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浙江省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宁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等八个方面内容:
1.校园突发事件覆盖面得到拓展,增加了突发教育考试安全事件、突发教育网络安全事件、突发教育舆论事件等相关内容;
2.对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组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充实;
3.优化了Ⅳ、Ⅲ、Ⅱ、Ⅰ四个等级应急响应行动相关举措;
4.强化了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部门之间的联动作用,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合力。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即:2025年1月26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建立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
②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1.加强《预案》学习和政策宣传;2.组织全区校园及学校(园)个体按照《预案》开展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3.及时做好复盘评估工作,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其他
(一)关键词注释
按照事件紧迫程度、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校园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Ⅰ级代表特别重大,Ⅱ级代表重大,Ⅲ级代表较大,Ⅳ代表一般。
(二)新旧政策差异
1.工作原则做了较大的删减,更加精准,有更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2.根据职能部门的工作调整,重新划分了各部门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职责。
3.结合工作实践,事件类型及处置均新增了网络安全、教育舆论等内容,填补了旧《预案》这部分内容的缺失。
4.应急保障增加了技术和组织纪律保障内容,对强化数字赋能,严格工作纪律,形成快速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提出新的要求。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解读,联系人:徐丁双,联系电话:0574-8938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