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梅山湾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北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仑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202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文广旅专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着力规范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与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商定,联合制定《2025年北仑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北仑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区委区政府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2025年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文广旅专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行业管理与执法工作,通过专项治理与规范引导相结合、打击惩治与教育整改相结合,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助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建设旅游强国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整治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 “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和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擅自指定购物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导游执业过程中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不 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构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长效机制,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旅游消费市场,促进我区 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文旅、交通、市监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紧盯以老年旅游为重点的“一日游”“周边游”旅游市场,重点整治旅行社以“惠民旅游”“会员福利”等名义以不合理低价招徕组织旅游者,严厉查处虚假宣传、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旅游者消费(购物),以及以旅游体验等方式通过虚假宣传的行为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非目的地国家旅游产品、组织旅游者赴境外参与赌博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严厉查处利用户外俱乐部、研学机构或通过互联网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分支机构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旅游业务。 (三)严查旅行社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等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以及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从事导游服务。严查未按照规定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及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依法查处未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者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要求与旅游者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 (四)严查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领队未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从事业务活动未佩戴导游证、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在进行导游活动时采取消极、被动讲解或者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等行为。 (五)严查旅游包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加强组团包车管理,严格审查旅游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联合交通执法部门严查旅游过程中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客运包车招揽合同外乘客、未按包车合同载明事项运营、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旅游客运车辆在提供旅游服务时规范设置“导游专座”,规范使用安全带。 (六)严查旅游购物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旅游购物市场缺斤少两、不明码标价、低价诱导、高价结算、虚假折扣、强迫消费,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促使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切实净化旅游购物市场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发现问题线索。广泛开展在线旅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网络平台、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发布的旅游推广内容、招徕信息和包价旅游产品等。督促出境旅行社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出境旅游团队信息等。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建立导游人员诚信服务承诺制度,探索制定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失信导游名单。 (二)强化导游执业规范。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导游 执业规范提升工作,进一步强化旅行社、导服中心专兼职导游的合同管理、执业规范和职业素养培训。大力推进中高级导游人才培养,加大对优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导游人员优质服务和安全文明意识,强化出团前旅游车辆的现场检查和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醒工作,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警示、劝阻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聚焦“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及时依法予以查处,查办重点典型案件。强化“诉转案”意识,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调代罚”现象。发现案件线索符合旅游市场重大案件条件的,及时按照工作程序上报市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 (四)推进执法协作配合。积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机制作用,联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畅通旅游投诉渠道,落实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完善旅游投诉处理人员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旅游投诉。加强涉旅舆情监测和处置,针对涉旅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或网络舆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果断处置,确保旅游市场和谐稳定。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发布电子海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旅游者对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利用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契机,向全区旅行社、A级景区、星花级酒店、客运企业等服务主体进行普法宣传,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执业,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适时发布旅游市场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实施步骤 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根据我区旅游业现状和工作要求,联合制定我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动员会议、入企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相关企业、从业人员根据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5月20日)。 加强部门协调,运用“综合查一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坚决做到问题核查必有清单、案件查办必有期限、办理情况必有反馈。对旅游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导游和相关经营主体,要坚决整治到位、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专项整治行动要落实问题清单闭环处置,针对重点问题企业和个人,要采取“回头看”等形式深化督查,确保整治效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和成因,并针对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旅游市场秩序事关广大旅游者切身利益,事关我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事关我区营商环境和良好形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发力,确保整治工作动真格、见实效。 (二)强化联动,明确责任。旅游市场监管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要加强统筹,切实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工作协同,形成联合执法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根据方案和旅游投诉情况,找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整治实效。对于屡治不愈、反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整治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加大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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