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局属各单位:
根据仑组干函〔2025〕10号精神,决定:
瞿韧同志任宁波市北仑区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六级职员,免去其宁波市北仑区生态文明促进中心保留正科待遇。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5年2月14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党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