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K16057891F/2025-20884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5-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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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5-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征求北仑区2025年度临时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需求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2〕76号)、《宁波市公租房保障实施细则》(甬建发〔2023〕49号,以下简称《细则》)及经区政府批准的《北仑区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以需定量、按年调剂、定向供应”的原则,我区将部分公租房空置房源临时调剂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做好2025年度调剂后的临时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群体

重点面向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的新青年、新市民及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推出。

新青年、新市民,需与注册登记在我区的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申请时年龄原则上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由属地街道办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按需集中申请。

二、准入条件

原则上要求申请家庭在北仑区无现有住房。

家庭现有住房认定参照《细则》第十条执行。

三、申请方式

原则上由申请主体集中申请,其中新青年、新市民由各单位统一申请,其他阶段性住房困难家庭由各街道办统一申请。

四、需求征集

目前太河蓝庭、东泰蓝庭部分空置房源可用于调剂,租金按上述两个项目的住房市场租金标准22.2元/平方米·月进行计算。我区企业等主体如有需要,可于2025年2月21日前上报住房需求,详情可拨打86781640、86781642咨询。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