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67995434199/2024-205103
组配分类 征迁政策及公告 发布机构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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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舟高速复线项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报名公告

仑征迁估〔2024〕06号

因甬舟高速复线建设项目即将实施,为推进涉及土地房屋的征迁工作,现面向测绘公司与房地产、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拆迁评估报名工作,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1、测绘公司需具备乙级测绘航空摄影资质及甲级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

2、房地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需具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

3、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需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太河商务楼(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九楼945室,报名时应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89383567。

确定方式:2024年9月26日下午14:00在太河商务楼(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九楼936会议室,在拆迁人、被拆迁人代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随机抽取,分别确定一家测绘公司、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以及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费用标准:对于测绘费,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按2000元/户收取;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按照2元/㎡收取。对于房地产评估费,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下的,按8元/m2收取;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按7元/m2收取。对于资产评估费,按照浙价服〔2011〕9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