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北仑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协调机制(试行)的通知》(仑政办〔2024〕48号)精神,决定从2024年9月10日起启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同专用章”,由区数据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doc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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