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0703/2024-20328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成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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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成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体育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体育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文广旅体〔2024〕30号

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4年度北仑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评价工作,现将《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体育发展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共促区域文旅体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体育发展评价办法


为持续推进北仑文化旅游体育繁荣发展,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关于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区直(开发区)单位、重点开发区块、区属企业综合考核的实施意见》(仑考核办发〔2024〕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日常评价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过程管理和目标要求相结合,注重实效,客观评价各街道文旅深度融合、体育发展工作成效。

二、评价考核对象

全区11个街道

三、评价内容和分值

(一)评价分为三大版块。一是各街道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成效,二是各街道体育发展工作成效,三是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相关指标考核办法。

(二)文旅深度融合和体育发展各赋100分。文旅深度融合包括文化旅游综合管理、产业资源推广、公共文化服务、文博工作、非遗保护、行业市场管理等一级指标;体育工作包括体育设施建设开放管理、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健身指导、体育宣传、安全生产等。

(三)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相关指标,指的是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数量、旅游产业发展指数、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三项指标,分值分别为1分、0.5分、0.5分,隶属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二、评价结果运用

(一)对本年度各街道文旅深度融合、体育发展情况进行集中评价,综合反映各街道文旅体发展成效。

(二)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成效,为各街道文旅深度融合工程考评结果,按要求提交至区“十项重大工程”总专班。

(三)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相关指标在区综合考评系统中予以打分。

三、评分办法

(一)评分参照《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评价细则》(附件1)、《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体育发展评价细则》(附件2)、《2024年北仑区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指标(文旅体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附件3)执行。

(二)各街道对文旅体工作高度重视、配合有力、取得成效明显的,由局党委研究酌情加分。

(三)辖区内发生严重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文体市场、播出等安全事故,有重大监管责任的,取消年度考评资格。

四、考核评价要求

(一)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对下达的评价指标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二)各街道在年终考评前先进行自查,按要求对全年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说明评分理由,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附件:1.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评价细则

          2.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体育发展评价细则

          3.2024年北仑区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指标(文旅体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附件1

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文旅深度融合评价细则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考核分

加减分标准
(加分后总分不超过一级指标分值的1.5倍)

考核
方式

文旅

综合
管理
(2分)

1

街道重视文化旅游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文化旅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1

/


2

加强信息报送,配合做好重点宣传、联合宣传工作。新碶、小港、大碶信息录用50条以上,柴桥、霞浦、戚家山、白峰、春晓、梅山、郭巨、大榭信息录用30条以上,不同社区同一主题内容视作1条。

1

积极配合文旅体相关信息约稿、素材提供,加0.1分/次,累计不超过1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产业

资源
推广
(40分)

3

做好文旅体项目投资工作,当年各街道开展并提供文旅体投资项目线索的,2分;列入省文旅项目库,单体项目投资金额1000(含)-5000万元(不含)的,3分;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的,5分;列入省文旅项目库单体项目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7分(提供多个项目的,以单体项目投资金额最高的计分)。配合项目填报提供相关材料,8分。

15

列入双百项目库的,加2分/个;列入千项万亿项目库的,加3分/个(同时列入双百项目库与千项万亿项目的,从高计分)。累计不超过6分。

区本级统计

4

做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工作,完成项目总投资各季度任务及投资完成率,5分。

5

列入“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的,加0.2分/个。累计不超过3分。

区本级统计

5

配合做好全区文旅爆款打造、旅游产业增加值测算基础材料提供等工作,6分。

6

新增限上住宿业企业、限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文化旅游体育),加0.2分/家,累计不超过1分。

区本级统计

6

做好乡村旅游工作,4分;打造农旅型共富工坊,2分;配合做好全区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相关工作,2分。

8

每创建成功1个共同富裕示范区加2分,每创建成功1个共同富裕示范村加1分。联合举办区级旅游活动加2分,累计不超过5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7

做好旅游品质提升,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包括:国家A级景区、浙韵千宿、浙派好礼、浙里千集、百县千碗、Ⅰ类及示范性旅游厕所、市级及以上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含红色旅游基地、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研学基地等)、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市文旅IP、市重点旅游节庆等。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得基础分。

6

①旅游创建类项目获市级荣誉加1分/个、省级加2分/个、国家级加3分/个;
②街道参与的浙韵千宿、百县千碗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个、1分/个、0.5分/个;
③街道对接联系的浙派好礼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个;
④街道举办百县千碗活动的,每举办一次加0.5分,最多加2分;
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须区级审核上报,认定以发文机关为准

公共

文化
服务
(20分)

8

建强街道文化站,文化站长专职且相对稳定,并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效能较好,1分;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达到《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1分;基层文艺团队数量和服务能力达到省市标准,1分;开展“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参与日常运营评价,2分;完成展览、讲座、送戏点单任务,2分;完成日常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及“智慧文化云”等平台数据录入,1分。

8

①无故未及时报送统计数据,扣0.3分/次,3次以上扣1分;未完成展览、讲座、送戏点单任务的,每少一场扣0.1分,扣完为止。
②公共文化服务课题、理论调研文章获市、省、部(全国)级奖项的,分别加0.5、1、2分。           
③积极参加省市各级创建工作,加1-2分;获评省级文化强镇、示范村(社区)等,加2-3分;获评市级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等,加1-2分;获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创新案例的,加1分/个;获评“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的,加1分/个;参与其他省市项目创建并入选的,加1分/个。
④新增符合省市标准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加2分/个;引进社会力量办文化活动,民营资本投入建设天一书房、一人一艺新空间并由辖区街道管理通过市级认定的,加1分/个。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9

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程,街道图书馆达到二星级馆标准(双休日应对外开放,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0小时,有图书管理员2名以上,其中专职不少于1名),1分;年新增藏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订阅不少于100种,2分;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2次,1分;做好辖区内全市一卡通通借通还服务点、图书流通站点的巡查管理,加强图书管理员业务培训,1分; 实现城市书房、街道分馆社保卡一卡通,1分。

6

①街道分馆实现自助借还,加1分/个。                                                     
②图书采购供应商跟标区图书馆,加0.5分。                                                  
③获市、省、部(全国)级书香阅读相关奖项的,分别加1、2、3分/次。          
④承办或联合主办区级阅读推广活动的,加1分/次。                                  
⑤城市书房、街道分馆未按要求满足开放时间,扣1分/家。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0

繁荣艺术创作,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北仑开发建设四十周年”“六促六优”“海丝文化”等主题文艺精品创作演出、展览活动不少于10场,1分;开展文艺赋美活动全年不少于40场且每月不少于5场,1分;开展“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文化加油站点年度点单不少于3次,1分;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工作,完成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1分;开展年度送戏下乡活动,1分;组织文艺团队或高质量文艺节目参加省、市、区比赛及调演等,1分。

6

①艺术团队和作品参加展演展示及评选活动的,按市、省、部(全国)级,分别加1、2、3分/次;获区、市、省、部(全国)级奖项的,分别再加1、2、3、4分/个。
②承办市、省、部(全国)级活动的,分别加2、3、4分/次;承办或联合主办区级活动的,加1分/次。             
③新设立文化加油站点,加0.5分/个,文化加油站点单数未达标,扣0.5分/个。      
④开展文艺赋美活动每月少1场扣0.1分,扣完为止;全年完成总数超过40场的酌情加分。                                                                                        
⑤积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巡查、业务指导、消防安全等工作,加1分;因管理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1次,扣0.5分/家;有效投诉1次,扣0.5分/家。                                                                                     ⑥无故不参加区级常设性文化活动的,每次扣0.5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文博

工作
(18分)

11

建立和落实街道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承担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与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专人负责、经费保障、责任文保员队伍建设、“三普”挂牌等),2分;落实城乡建设与文保项目依法进行文物审批、考古前置与保护措施,1分。

3

①文物保护与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扣0.5-1分;责任不落实,扣1-2分;“三普”未按要求挂牌,每处扣0.5分。
②未落实文物审批、考古前置与保护措施,扣1-3分。
③基层文物保护机制建设有创新、有实效,加0.5-2分。                                      
④未及时上报城乡规划、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相关信息,扣2分;主动开展城乡规划、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并取得成效,加1-3分。
⑤无故不参加区级文物工作相关会议的,每次扣0.5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2

建立和落实街道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街道与村(社区)或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1.5分;加大日常巡查与信息上报,每月按时填报浙江省文物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文物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与整改,按计划完成北仑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配合完成宁波市文物平安新基建项目,无重大文物安全责任事故发生,4分;省保单位及以上安全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0.5分。

6

①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扣0.5-1.5分;责任不落实,扣1-1.5分;区级文保点及以上不可移动文物安全责任书签订率未达要求,扣1分;
②日常巡查、信息上报不及时,扣1-3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扣1-3分;
③安全档案未达标,扣0.5分;
④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遭到破坏且处置不及时合理,根据文物等级和破坏程度作相应扣分,其中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视实际情况扣10-15分/起,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扣6-15分/起,其他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扣2-15分/起;如因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上述不可移动文物消失的,文博工作考核不得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3

加大政府和鼓励社会力量对文物修缮、保护利用的投入力度,规范实施文物修缮工程,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完好率达90%以上,2分;加强革命文物、名人故居等保护利用,2分;配合完成“四普”工作任务,1分。

5

①辖区内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未达90%以上,扣1分。
②未按规范开展文物修缮工程,扣0.5-2分。
③加强文物保护和修缮,当年开展并完成一项,加1分;街道财政或争取社会资金(不含区级及以上文物专项补助资金)当年每投入20万元,加0.5分,依次类推,此两项可累计得分。
④合理开展文物利用工作,当年度完成一处文物利用项目,加1-2分,原有利用项目正常开展的,加0.5分/处。                                 
⑤文物利用优秀案例获奖的,按市、省、部(全国)级分别再加2、4、6分/个,同一案例取最高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4

助力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强文博宣传工作,结合“北仑开发建设四十周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名城保护日等主题和节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全年3次以上(非遗活动除外),1分;组织参加区级及以上文博活动3次以上,1分;建设和运营好乡村博物馆等各类文博场馆,确保开放时间达标,发挥社会效益,2分。

4

①举办有影响力的文博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和经费投入酌情加分:承办全国性活动的,加5分/次;省级加2-3分/次;市级加1-2分/次;区级加0.5-1分/次。
②全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次以上,加0.4分/次,最高不超过2分;不足3次,每少1次扣0.5分。
③组织人员参加区级文博活动3次以上,加0.2分/次,最高不超过1分;不足3次,每少1次扣0.3分。
④代表区参加部(全国)、省、市级活动或比赛,酌情加0.5-2分;获奖的,酌情再加1-5分。
⑤新增各类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等,加1-3分/家;其中培育并获评乡村博物馆的,另加2分/家;获评星级乡村博物馆的,另加1分/家;运营开放不力,扣1分/家。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非遗

保护

(8分)

15

加强区域内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有保护机制,有专项经费投入,1分;有非遗工作人员,及时上报各类非遗工作信息,开展非遗宣传报道和理论研究,建立完善非遗档案,1分;积极承办和参加区级以上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开展本地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展览活动及社会公众普及讲座,2分;建有街道、村、社区、学校等非遗展示场所和志愿者团队,每年对传承人进行走访慰问,2分;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类项目申报、创建和命名专项工作,配合完成上级非遗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2分。

8

①当年度出台实质性政策举措加1分;年度专项经费大于10万元(含),加0.5分;大于20万元(含),加1分;未设专项经费,但对传承人或传承基地补助或扶持的,酌情加0.5-1分。
② 辖区所属项目未通过区、市、省级评估考核的,分别扣0.5、1、2分/个;成功申报省、市、区各类创建命名专项活动,评估结果为优秀或示范的,分别加0.5-1分/个。                               
③未及时报送信息,扣0.5分;报道信息质量位于区前三的,分别得1、0.5、0.2分;信息获省级媒体以上录用的,加0.2分/条。信息获国家级媒体以上录用的,加0.5分/条。
④非遗项目参加区级及以上活动,酌情加0.5-2分/次(限区文旅行政部门选送或认可的);开展本地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及社会公众普及讲座低于5次的,扣1分;达到20次的,加0.5分;达到50次的,加1分。
⑤新增街道级非遗馆,加1分;新增村、社区、学校等非遗展示场所,加0.5分/处;建有非遗工坊并正常运作,加0.5分/个。新增区、市、省级非遗工坊分别加0.5、1、2分/个。
⑥新开发非遗主题文创、电商产品、出版书籍、理论调研、论文研究,加0.2分/个。
⑦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各项任务,加1分;未及时完成任务,扣0.5分/次。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行业

市场
管理
(12分)

16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

2

全年集中组织开展文旅体市场经营单位宣传和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消防等)全年2次以上得2分,少1次扣1分,多1次,加0.5分,最高加1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7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检查。

2

网吧、娱乐、演出场所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游泳场所旺季(6-9月)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其他场所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类扣1分,每少一家次扣0.1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8

发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积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2分。

2

积极督促文广旅体市场企业、单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限区文广旅体行政部门认可的),加0.5分/次。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19

落实广电安全播出责任,积极开展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工作,2分。

2

非法卫星接收设施整治不到位,被上级检查查实,发现一个,扣0.2分;主动拆除违规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上交主管部门,加0.1分/个,提供非法销售信息,经执法队核实,每个加0.2分/个,最高2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20

积极开展文广旅体市场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1分;协助部门开展旅游纠纷调解,推动旅游纠纷化解入驻矛调中心,1分;积极配合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下的文化市场执法工作,2分。

4

①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1场,未达到不得分,超出加0.5分/次,最高1分。
②建立旅游纠纷调解街道工作站,加1分;配合部门组织开展旅游纠纷调解,加0.5分/次,最高2分。
③配合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行动(提供案件线索等),加0.5分/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授权范围内自主查办文化市场案件,加0.5分/件,最高3分。

区本级统计,街道提供证明材料

总分



100



附件2


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体育发展评价细则

一级

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考核分

加减分标准

考核方式

体育

设施

建设

开放

管理

(30分)

1

完成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

5

第二季度前全部完成加0.2N,第三季度全部完成加0.1N。未按时完成扣0.1N,场地建设数量超过1个,加0.1N/个。未按标准建设的,每发现1例扣0.1N,被省市通报核实1例扣0.2N。最高加0.5N。

区本级统计

2

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0000平方米;常住人口3-10万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常住人口3万以下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500平方米。

7

未达到要求,每减少500平方米扣0.1N,扣完为止。达到基本分后每增加1500平方米加0.1N。最高加0.5N。

区本级统计

3

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1家,得5分;做好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工作5分。

10

每增加1个机关企事业开放单位加0.1N,最高加0.5N。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未按省文件要求开放1例扣0.1N,被省、市通报1例扣0.5N,扣完为止。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4

做好本辖区公共体育设施维护工作。成立专业维修队伍,有专(兼)职维修人员或委托第三方维护,有委托合同,并安排专项配套维护经费的,1分;对健身场地设施进行集中检查2次以上,1分;建立日常检查表、维修管理档案,1分;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立管理单位、管理人员、报修人员电话、开放时间等公示牌子上墙,2分。

5

各项未达要求不得分,经抽查存在问题落实不到位的,扣0.1N;每个有效投诉扣0.1N,扣完为止。当年配置4件以上(含4件)二代室外健身器材加0.5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5

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

街道级健身设施不得与行政村(社区)级健身设施重复统计。覆盖率未达要求不得分。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体育

赛事
活动
(30分)

6

在全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平台中录入赛事活动50场以上。各街道每个社区(村)基层体育委员都需建立健身队伍且每个健身队伍全年开展赛事活动不少于2场。

15

①在全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平台中录入赛事活动达到50场得10分,录入不足50场的,扣0.05N分/场,扣完为止;超过50场的,加0.02N分/场,最高加0.5N。
②各街道每个社区(村)基层体育委员都有建立健身队伍且每个健身队伍全年开始活动达到2场得5分,活动不足一个扣0.1N,扣完为止,活动增加一个加0.05N,最高加0.5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7

积极组队参加2024年北仑区第九届全民运动会及2024年北仑区全民健身大联赛暨第九届职工运动会赛事活动共28个以上项目。

15

①超过28个项目以上的得8分,每增加1项,加0.1N,最高加0.5N;不足28项的,每少1项,扣0.1N,扣完为止。
②代表北仑区组队参加市级赛事,得1分/次,参加省级赛事,得2分/次,最高得3分;根据获奖情况酌情加0.1-0.5N分。            ③承办市级赛事活动,得1分;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得2分;连续举办3年以上“一街一品”赛事,得1分,最高得4分,根据赛事影响酌情加0.1-0.5N分。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体育

健身
指导

(30分)

8

做好健身指导培训,完成“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2期,100人次,2分;举办150人以上的科学健身大讲堂1期,3分。

5

未达要求不得分,公益培训达到500人次加0.3N,大讲堂3期加0.2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9

街道级“一人一技”指导站在浙里办“一人一技”应用平台,完成签到人数150人,得5分;完成教学视频点击(阅读)数15000次,得5分;其他线上平台教学视频点击(阅读)数15000次,得5分。

15

未达要求不得分,指导站在浙里办完成线下培训人次每增加50人加0.1N,视频点击(阅读)数每增加2000次加0.1N。最高加0.5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10

根据《北仑区2004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测试人数。

10

未完成酌情扣0.1-0.5N,超额完成的酌情加0.1-0.5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体育

宣传
工作
(5分)

11

全年上报体育类信息12条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

5

少一条扣0.1N,扣完为止;体育相关信息被市级媒体录用,每一条加0.1N;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录用,每一条加0.15N。最高加0.5N。

街道提供证明材料,区本级统计。

安全

生产
工作
(5分)

12

年度未发生体育场馆设施、赛事活动等方面的重大安全事故

5

区本级统计。

总分

100


附件3

2024年度北仑区街道高质量发展绩效指标(文旅体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指标名称

分值

考评细则

基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数量

基层公共图书馆网络建设全年完成数量

0.5

当年新建“微书房”数量达到5家得0.3分,未达到的扣0.1分/家,扣完为止;每超出1家,加0.1分,最高加0.2分。

基层体育场地建设全年完成数量

0.5

1.完成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得0.22分。第二季度前全部完成加0.02分,第三季度全部完成加0.01分。未按时完成扣0.01分,场地建设数量超过1个,加0.01分/个。未按标准建设的,每发现1例扣0.01分,被省市通报核实1例扣0.02分。最高得分0.25分。

2.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0000㎡,得0.22分;常住人口3-10万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5000㎡,得0.22分;常住人口3万以下的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500㎡,得0.22分。未达到要求,每减少500㎡扣0.01分。达到基本分后每增加1500㎡加0.01分。最高得分0.25分。

旅游产业发展指数

0.5

1.提供文旅体招商引资线索。当年新注册落地并列入区招商在线平台的计0.04分/家,最高得0.2分。

2.做好文旅体项目投资工作。当年各街道开展并提供文旅体投资项目线索的,0.05分。列入省文旅项目库单体项目投资金额1000(含)-5000万元(不含)的,0.05分;列入省文旅项目库单体项目投资金额5000(含)-10000万元(不含)的,0.1分;列入省文旅项目库单体项目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0.15分(提供多个项目的,以单体项目投资金额最高的计分);配合项目填报提供相关材料的,0.1分;列入双百项目库或千项万亿项目库,并配合项目填报工作的,此项得满分。

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0.5

年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2024年参加街道综合文化站线下服务人次/街道常住人口数达到8次得0.3分,未达到的按每落后1次扣0.1分,扣完为止;每超出1次,加0.1分,最高加0.2分。

备注:1.街道常住人口数为七普人口数。2.场地设施建设以验收通过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