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69K/2024-201020 |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69K/2024-201020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仑综执函〔2024〕1号
高明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使用PDA进行绿化违停处罚事项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用车辆日益普及,我区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随之而来也出现许多在道路、人行道、绿地等处违法停车的现象。针对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我局根据行政执法划转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PDA抄告处罚。针对在绿化带、绿地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我局依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以损害城市绿地为由进行处罚。我局高度重视您所提出使用PDA进行绿化违停抄告的建议,多次集体讨论,征询公安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见,从划转事项、法律法规、系统操作、平台兼容、现场执法实际情况等多角度进行研讨,分析使用PDA进行绿地违停抄告的可行性。
PDA是集勤务管理、行政检查、执法办案、数据查询等多项功能模块于一体的移动执法终端,对接省统一处罚系统,主要用于违停抄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目前我局共有PDA移动执法终端195台,2023年至2024年4月,我局共使用PDA违停抄告76317起,使用PDA办结简易程序案件5993起。
一、使用PDA进行绿化违停抄告可行性分析
(一)法律适用不同。目前使用PDA对人行道违停进行抄告处罚,其违反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罚则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而您建议中所提到的绿化违停的行为,其违反的法律法规为《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罚则为该条例第四十六条。违法在绿地停放机动车辆导致绿地损坏的处罚金额在五十元至二千元之间浮动,并不单一确定,需要根据情节、损失等进行认定,不完全符合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要求,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才能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进行处罚。
(二)处罚系统不同。目前我市人行道违停抄告处理系统为“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停车处理系统”,直接对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执法人员发现有人行道违停行为,拍照记录并使用PDA发放《道路停车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事人持该通知书前往违停窗口处理,或也可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进行线上处理,该系统关联公安交警系统。其他行政处罚(包括破坏绿地)使用的是“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人行道违停和绿地违停所依托处罚系统不同,且并不联通,因此绿地违停无法与车辆年检进行挂钩。
(三)执法程序不同。对于违法行为是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取决于现场情况,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且当场交付处罚决定书。绿地违停当事人在现场,且违法情节符合给予个人200元以下(法人、其他组织3000元以下)罚款的,可通过PDA做简易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在绿地违停这一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当事人一般不在现场,且无法第一时间找到当事人,执法人员一般发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前往相关执法中队接受处理,根据违法情节进行简易处罚或走普通程序进行处罚。另外,我局重视与市政园林管理部门之间保持协作配合,执法人员发现绿地被破坏造成损失的,将现场照片、毁绿面积等信息发送市政园林管理部门,由其根据植被种类、大小、面积作出损失认定。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疏堵结合,合理建设停车区域。绿地违停现象实际上反映的是停车难问题,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与停车位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执法抄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应从源头规划建设停车场、增设停车位,如在城中村闲置地块、农村闲置地块、较为宽敞的人行道等区域建设停车场或增设停车位,不断满足市民停车需求。我局将积极与市政管理部门对接,加强沟通人行道违停、绿化带违停等停车难问题,推动合理建设停车场、增设停车位,加强停车引导,从源头解决问题。
(二)简案快办,提高绿地违停办案效率。据目前执法现状,对于绿地违停的案件有小部分是采用PDA现场作出简易处罚的模式,多是基于刚好当事人在现场且违法行为较轻,可处200元以下罚款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探索灵活利用“非现场执法”办案取证手段,结合省处罚平台“简案快办”模块,处理时通过当事人自述确认现场情况,完善证据链,根据系统设置最快可以72小时作出处罚决定,加强绿地违停案件处罚效率。
(三)依托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探索线上协办模式。应数字化改革要求,依托数字化平台建设,有效利用各部门平台联动及执法协同相关功能,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例如通过线上平台将绿地违停现场情况发送园林管理部门进行快速认定,判定损失情况,通过及时反馈来明晰处罚金额,缩短办案时限。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