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46J/2024-200995 |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46J/2024-200995 |
组配分类 | 2024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江辉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46012号建议《关于修改爱心食堂相关补助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视和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北仑区于2013年起,就在全市率先推广“爱心食堂”老年助餐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村社承办、企业结对、社会参与、志愿帮扶为一体的;以共享餐厅、爱心食堂、助餐服务点等为组成的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全力打造老年人“幸福餐桌”。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共享餐厅11家,爱心食堂57家,惠及1500余名老人。
一、强化政策引导,保障长期有效运行。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当前爱心食堂运营实际情况对原爱心食堂的资金补助等办法进行调整,将爱心食堂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建设补贴、运营补助、送餐补贴的相关标准予以明确。同时,强化街道、社区(村)对“爱心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和制度化建设工作,并进行规范登记,做到证照齐全。二是优化助餐服务队伍。引导公益慈善资源、志愿义务服务与助餐配餐服务相结合,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居家“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志愿助餐配送服务。三是推动助餐服务扩面。对助餐服务对象进行扩面,服务对象年龄从80周岁以上放宽至75周岁以上,同时通过适当差异化收费的方式,鼓励爱心食堂向60岁以上社会老年人开放,进一步将老年助餐从保障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提质扩面。并且引导第三方参与,探索社会化养老助餐服务模式,鼓励符合标准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为社会老人提供老年配送餐、助餐服务。
二、强化规范管理,构建爱心食堂安全体系。一是推动爱心食堂标准化提升。严格按照“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标准,对爱心食堂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操作管理、食品采购等内容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目前34家爱心食堂已经完成标准化提升,今年全区将继续完成6家标准化老年食堂改造提升。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各街道爱心食堂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加强爱心食堂营养化提升。针对老年人的体质特征、身体状态和季节变化,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委托区餐饮协会,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老年膳食营养配餐指导和培训,并帮助爱心食堂制作老人菜谱,围绕老年人“软、烂、清淡”的口味需求,进行合理的营养配餐。
三、强化社会参与,助推公益助餐长效化。为破解全区老年人“爱心食堂”运营经费紧张的难题,北仑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于2021年起联合发起“膳行北仑”公益助餐活动,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公益团体、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食堂结对资助,通过定向捐赠的方式,以3年为一期,对一家和多家食堂进行结对资助。项目开展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共有20家爱心企业、团体,与48家“爱心食堂”结对资助,累计资助金额280余万元。第二期倡议发出后,继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共有18家爱心企业对“膳行北仑公益助餐”项目进行了爱心认领,并捐助了300万元助餐资金,与43家“爱心食堂”结对资助。
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将文件中“行政村(社区)改成“自然村(社区)的建议,因爱心食堂补助文件由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经与区财政局对接,拟按实际助餐点进行补助。您提出的把需要整合的食堂助餐人数从“10人以下”调为“5人以下”的建议,按市文件要求有条件的社区(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建老年食堂,一般要求每餐供餐能力20人以上。北仑区已对10人以上无法合并的食堂进行保留,如5人就办一个爱心食堂,运营成本太高,资金使用效率过低,难持续运行,可操作性还需斟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高进,联系电话:89384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