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科室、站队(中心): 根据市区两级部署,郭巨街道将承担非警务类警情分流工作任务,为扎实推进工作,经研究,制订了《郭巨街道综合治理队指挥调度岗和现场处置岗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郭巨街道办事处 郭巨派出所 2024年3月28日 郭巨街道综合治理队指挥调度岗工作规范
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转,指挥调度值班员按照每组1人配备,实行4班运转模式,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 指挥室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信息研判、事件流转、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建立工作指令“派单、签收、监督、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一、指挥调度规范 1、熟练规范应用“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严格落实快速处置要求,对各类指令秒签收、秒响应,根据事件类型和缓急程度,精准快速指令; 2、就近调度指令专职化综合治理处置队伍快速到达现场处置; 3、对于现场无法处置完毕的事件,应第一时间衔接街道矛调中心调解员或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工作人员等后续处置力量,做好事件移交的联系对接工作;工作日白天联系街道矛调中心;工作日晚上及周末、节假日联系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 4、做好事件反馈工作,严格按照反馈要求将事件处置的各项情况完整准确的录入系统。 二、监督考核规范 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对事件处置进行监督评估,主要内容有: 1、查看事件现场处置视音频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表单内容,检查处置人员有无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信息,记录是否完整;有无违反规定调解、推诿受理等现象; 2、查看“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事件相关内容是否填写完整,记录的处置结果与事件现场处置视音频是否一致; 3、对未能现场处结的事项,要跟踪督促后续办理情况,梳理出因相关接手的事权单位未化解而产生的重复事件,纳入相关考核; 4、运行期间,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人应牵头属地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展好业务、队伍指导工作,对指挥调度、规范处置、装备维管、值巡签到、内务卫生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特别要预防处置环节风险,形成管控闭环。 三、信息研判规范 1、信息研判岗对各类事件信息进行分类、查证,对集中事件的规律特点进行深入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及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让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2、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围绕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舆情信息以及阶段性的突出问题和势态,视情、适时组织相关事权部门单位召开信息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应对措施,并形成分析报告; 3、对各渠道收集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逐条展开分析研判,总结出相应原因及预防措施,特别是民生述求、城市管理疑难问题,着重发现和解决多跨疑难事件和重复高发事件。
郭巨街道综合治理队现场处置岗工作规范
郭巨街道综合治理队现场处置岗主要承担社会治理问题的巡查、发现、收集、报告,对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下达的各类指令,就近快速到达和先期稳控处置,对纠纷等非警务类警情事件先行开展调处等相关工作,结合郭巨实际情况,就工作规范做如下规定。 一、现场处置工作规范 综合治理队现场处置岗队员要求随时待命,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指令后应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处置,确保纠纷等非警务类警情事件的现场处结率。现场处置力量需配备统一的车辆、着装和摄录仪等设备。处置队员到达现场后,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综合治理处置队值班队员手机端的“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内收到指令后应及时驾驶指定车辆赶赴现场处置,要求统一着制服、佩戴工作证,做到安全规范行车。 2、每个处置小组要求佩戴二部摄录仪,且做到全程录音录像。 严格执行二次报告制度,即到达现场后立即通过对讲机向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进行报告,处置前须向当事人表明身份,事件处置完毕后及时通过对讲机向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报告。 3、核实现场情况是否与指令信息一致,有较大出入或事态升级的,应及时报告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4、认真填写“基层治理四平台”中的各项内容,准确录入当事人(单位)、在场人员以及现场情况等基本信息,明晰记录现场调查情况及处置结果。 5、现场处置完毕后要将现场情况及处置过程、处置结果等详尽报告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6、在事件处置时填写的纸质表单材料应及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基层治理四平台”平台,相关影音图像在下班前要及时上传。 二、移交处置工作规范 1、当场不能处结的事件,工作日白天将当事人引导至街道矛调中心进行调处,工作日晚上及周末、节假日将当事人引导至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处。 2、需后续处置移交的,必须由街道矛调中心调解员或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工作人员当面移交。 3、带回人员在街道矛调中心或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处置完毕的,应及时上传调解完毕后的相关资料至“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当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调度工作人员应审核、确认材料完备后方可指令调解员关闭结束事件处置流程;未能在街道矛调中心或街道矛调中心驻郭巨派出所调解室处置完毕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的事件,若要移交下一班人员跟进处理的,调解员须经上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同意后做好相应交接工作,当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调度工作人员要跟踪办理情况和进度,同时列入未结事项报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人。 三、日常工作规范 1、岗前训示制度。综合治理处置队伍每日在规定时间统一集队上岗,由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值班领导组织训示,根据指挥室分析研判情况,点评、部署相关工作;运行初期,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人应牵头属地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开展好业务、队伍指导管理工作,特别要预防执法环节风险,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 2、固定工歇制度。原则上,巡逻与休息按照3:1的比例开展(即每巡逻45分钟工歇1次,每次休息不超过15分钟)。工作期间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报告,由指挥室安排、调整接替力量。 3、装备维管制度。要严格落实装备日常管理制度,维护好装备性能,特别是对讲机、摄录仪的分配、移交情况要进行详细登记,防止出现关键时刻无法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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