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要情况及批复情况
2022年12月24日5时39分,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98号的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业三部干气一单元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14.7万元。
二、评估小组成立情况
2023年5月18日北仑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12.2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根据《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北仑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8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评估小组,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12.24”一般火灾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三、评估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听取了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关于事故整改和相关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事故单位有关资料,深入现场开展现场核查,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及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实地检查同类型企业相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得出综合评估意见。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小组一致认为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12.24”一般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属地监管部门切实开展了举一反三工作,责任追究基本落实到位,针对性的对报告中提出的整改防范措施意见进行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完成事故闭环,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警示作用并产生了积极正面的影响。
(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内部调查,对事故责任相关领导等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在此基础上,优化了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领导体系,压实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针对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对现有装置开展全面排查诊断,采取先进技术手段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公司重新梳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明确提出并落实对员工进行周期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着力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北仑区应急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起事故在辖区内开展了专项检查,将本起事故向辖区内化工行业进行通报,督促危化企业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邀请安全生产评审专家对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员工教育和培训记录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闭环。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企业内部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优化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要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设备养护方面要加大人员、资金投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北仑区应急管理局要持续开展事故举一反三工作,切实履行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北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