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023/2024-197382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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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结

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精神,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和环境执法能力,有力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全面学法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研究部署全年度我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一般干部认真执行的学法用法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律法规;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问题,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等机制,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治素养。通过专题组织中心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结合局月度工作例会、局党组扩大会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以周二夜学为主要载体,通过组织参加视频会议、播放培训视频、邀请法律顾问等方式为全体干部讲解新颁布法律法规;组织党员机关干部参加轮训、学习强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制度落实,不断强化工作透明度。2023年第一季度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机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照《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有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浙江和义观达(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信息填报和日常工作。不定期通过电访或面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协助我局完善相关法律工作。全年顾问律师参与重大处罚讨论6件,审查机关合同60余件次。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巩固环境质量。

高位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空气优良率92.8%(全市排名第6),PM2.5年均浓度22μg/m3(全市排名并列第5),O3浓度均值137μg/m3(全市排名第2),三项指标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12个区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危废安全处置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持续提升清新空气品质。开展石化化工行业深度治理,21家企业达到大气绩效评价B级及以上标准。完成10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整治,建成全市首个活性炭再生中心,400家企业纳入活性炭再生循环体系。加强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完成十一轮政企协商企业核查,建成秸秆焚烧高空瞭望系统并实时推送,秸秆问题发现率全市最低,亚运期间区域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全面塑造亲水乐海风光。完成梅山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发美丽海湾“智先锋”数字应用场景,梅山湾建成全省首批滨海宜居型美丽海湾。完成146个入海排口排查整治,清理海漂垃圾428吨。建立健全“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提升生态洗衣房305个,完成271家企业工业污水零直排排查整改,北仑表面处理中心通过污水零直排标杆园区省级验收。出台实施区级“甬有碧水”绩效考评办法,统筹财政资金3000万元,将全区378条河道纳入考核范畴,每月对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下发水质超标通报预警,水质绩效评价全面加强。积极打造清废净土样板。加快补齐固废设施短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等4个项目纳入市级规划,全市首个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大榭石化-镇海炼化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节省危废处置成本3000万元,第三季度“无废指数”排名上升至全市第2位。持续完善小微收储运体系,新增固废共享设施18套,累计收运一般工业固废5972吨,危险废物2653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管控,完成宁波经开区地下水详细调查和大榭开发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开展大榭开发区新污染物治理调查试点,排查发现新污染物6种。

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共出具行政处罚决定83件,处罚金额达1285.8万元。行政强制方面,办理查封扣押5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起,刑事犯罪案件3起。深入开展“绿剑2023”专项行动,突出“双打”案件查办,办理2起擅自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23年报送生态环境部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获得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突出个人。

四、挺进改革创新“深水区”,全速释放治理效能。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和“根本出路”,不断强化改革对生态环境的支撑引领作用。数字赋能整体智治。数字化应用场景横向涵盖核心业务,纵向打通省市试点路径。“绿岛在线”“总量云”应用场景上线应用,“绿满港城”美丽海湾“智先锋”应用场景加快建设,“环保码”领码率达95%以上。科技监管精密高效。新建7套红外热感应高空瞭望设备,形成秸秆巡查发现处置闭环体系。完成4套市级噪声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投入70万元建设6套区级噪声自动监测站和15个社会噪声站,整体提升区域噪声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推进郭巨最美空气自动站和总台山空气小微建设,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积极推进用电工况建设,160家企业累计建成用电工况监控点位超2300个。投入230万元采购红外热成像设备、无人船、无人机、探地雷达等设备,基本实现执法规范化设备全量配齐,问题精准发现能力不断提高。系统改革整体集成。将“绿岛”集成改革融入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积极打造积极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示范区。积极培育上市拟上市、全国单项冠军等正面清单企业76家,数量全市领先。推进绿色保险园区统保,绿色保险投保企业260家,投保数量全市第一。全域推进“绿岛”改革,累计覆盖27个园区近1000家企业,评选10个首批“绿岛”星级标杆园区,累计建成环保治理共享设施25套,累计为企业节约治污成本2000万元以上,推进“绿岛”改革市级标准制定。

五、坚持帮扶治理并重,持续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依托生态文明教育馆、8.15首个全国生态日和12月宪法宣传月,入社区开展党建志愿者服务活动10次,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次,分发宣传资料1200多份。借助报刊、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以及电子广告屏等平台,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或更新新行政处罚法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典型案例入选省级4篇,市级例3篇,区级报道宣传4期,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以生态环境议事厅、环保服务集市形式,推进环保咨询服务平台。在宣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业整治标准及政策法规同时做好企业的服务指导。累计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13次、“生态环境集市”4次,环保管家服务2000次,解决企业环境问题180余项,持续加大环保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