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浙(2018)北仑区不动产权第0034109号
张晓冬、虞剑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北仑区新碶庐山东路1144号
12.18/44.81
商服用地/商业用房
因保管不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晓冬、虞剑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