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42U/2024-198215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4-03-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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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仑政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企业范围和申报人员条件

(一)选拔企业范围

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在全区企业单位中选拔,企业属于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功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绿色石化、纺织服装、文化创意、软件与新兴服务等产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场所、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北仑,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评“龙腾工程”、“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小巨人”等称号,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

(2)上一年度缴纳社保职工人数50人以上且大专以上学历、助理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数占比35%以上。

(二)申报人员条件

“港城能匠”是指在引领企业攻坚创新方面成效卓越的技术技能人才,企业举荐的“港城能匠”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从事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等一线岗位;

(2)上一年度税前年收入高于上一年度宁波市社平工资标准2倍以上,且位于企业职工薪酬体系前三分之一内;

(3)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在北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2023年4月1日及以前开始缴纳)。

二、选拔推荐名额

北仑区“港城能匠”选拔推荐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100名。上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社保缴纳人数300人以上或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可最多举荐2名人才,其它企业可举荐1名人才。

三、选拔推荐程序

选拔推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的办法进行。

1、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举荐申报表》(附件1),所在企业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区人社局。

2、区人社局会同区总工会组织开展“港城能匠”评价认定综合评审,评审侧重薪酬和工作绩效。

3、经评审的“港城能匠”由区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北仑区“港城能匠”认定证书。

4、若入选人才同时符合区其他人才政策,或已经享受过相关政策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人才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港城能匠”可申请享受以下人才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有效期为3年,期间不在北仑企业工作不再享受政策支持。

1、工作津贴。“港城能匠”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累计不超过36个月的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按年发放,直接发至个人社保卡账户。

2、子女入学。支持“港城能匠”申请子女就读区内义务教育段学校,区教育部门根据学额空余情况,就近安排人才子女入学。

3、健康保障。“港城能匠”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4、培养支持。根据人才需求可参加专项提升培训。

5、家属就业。“港城能匠”配偶子女随行来仑,依企业或人才申请可协助举荐就业。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通过电子稿提交,提交“附件1”WORD版本和用A4纸打印盖章后的PDF版本、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邮箱:blrckf@sina.cn。

联系人:北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项老师,联系电话89384315。


附件:1.北仑区“港城能匠”实用人才举荐申报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