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4-205215
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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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征求意见与反馈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关于征求《甬江科创区重点建设区块(浙一医院及周边)详细规划调整》意见的通知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2-05 结束时间:2024-03-06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用地布局,支撑市级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宁波医疗卫生事业高水平发展,实现一流医学教育和医学学科的辐射带动作用,拟对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6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人:国土空间规划科  谭辰雯

联系电话:0574-89384380

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2024年2月5日



一、规划编制情况

2022年12月,宁波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12月,区块控规编制调整正式启动。2024年1月,召开区级技术审查暨部门审查会,原则通过该调整方案。

二、规划主要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区块位于小港街道,北至江南路,南至规划河道、山下路,东至规划东庙山路。用地面积约101.47公顷,均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96.25公顷,包括居住用地29.55公顷(含二类居住和商业混合用地8.1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29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04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2.46公顷。


一、调整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区块位于甬江科创启动区北仑片区,东至规划东庙山路,西至规划仙隐路,南至规划河道-山下路,北至江南路,用地面积101.47公顷。

 

图1、本次控规局调区位图

二、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

调整前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6.2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1.18公顷,占42.7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2.66公顷,占13.1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14公顷,占2.2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89公顷,占19.64%;绿地与广场用地11.76公顷,占12.22%;备用地9.62公顷,占9.99%。非建设用地(水域)5.22公顷。

 

图2、调整前用地图

调整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6.2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9.59公顷,占30.7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6.20公顷,占37.6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92公顷,占18.62%;绿地与广场用地12.51公顷,占13.00%。非建设用地(水域)5.25公顷。

 

图3、调整后用地图

(2)道路调整

主要包括拓宽半山路28m双向四车道;取消庄泉路、艺文路;新增规划一路、规划二路;优化半山路、衙前路交叉口;优化衙前路;优化仙隐路。

(3)指标及配套设施调整

调整后用地容积率控上限,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2.4,二类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3.0;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科研与商务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6-2.0;体育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2;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5,医疗卫生与社会福利混合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

 

图4、调整后用地容积率指标图

结合用地方案调整相应配套设施布局,调整后市区级设施包括市区级体育活动中心、综合医院;十五分钟生活圈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十分钟生活圈设施包括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净菜超市和室外健身活动场地;五分钟生活圈设施包括2处社区中心和2处15班幼儿园;市政公用设施包括2处公交首末站、2处社会停车场库、4处公共厕所。

 

图5、调整后配套设施图

市政管线结合用地方案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4年3月7日,我局未收到社会群众关于《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BLXB04-05-01b等地块)》(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及反馈信息。特此说明。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