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邱小波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大榭人民法庭庭长;
李东阳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周敏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毛蔚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邱小波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沈永力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柴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东阳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毛 蔚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