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