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18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批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1:07:58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文号审批时间环评批复文件
1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峰街道、春晓街道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仑环建﹝2024﹞29号2024-02-182024-29、关于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甬绍干线东段北仑试验段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仑环建[2024]29号.pdf
2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宝乐宠物医院建设项目北仑区新碶街道横河路292号8幢292号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宝乐宠物医院仑环建﹝2024﹞28号2024-02-182024-28、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宝乐宠物医院建设项目.pdf
3安娜达珍爱宠物医院(北仑)建设项目渡口南路7号宁波安娜达珍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仑环建﹝2024﹞27号2024-02-182024-27、安娜达珍爱宠物医院(北仑)建设项目 (1).pdf

       公示期截止为2024年02月2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89384144  传真:0574-89384195
       通讯地址:北仑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益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