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甬财文教〔2024〕11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预算584.26万元(其中普通高中13.02万元、中职职业教育407.62万元、技校教育163.62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22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计〔2019〕309号)文件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此次下达的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310号)文件精神,做好预算资金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你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金情况。该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用途。
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