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底至5月底,区委巡察组对霞浦街道党工委下辖村(社)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日,区委巡察组向霞浦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在区委巡察问题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逐项梳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制定出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方案》,各责任科室、相关行政村和社区对账销号、整治到位。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有效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剖析和找准问题原因,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研究制定工作管理相关制度,以整改促发展,推动村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近三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问题38个,已整改完成36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40人。建立完善制度4项。
二、整改工作的具体成效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落实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各村(社)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进行补学,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第一议题”学习计划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三是对各村(社)党组织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研究制定《关于霞浦街道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督促基层党组织对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形式较为单一”问题。一是对各村(社)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研讨会等形式,各村社每月开展多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三是对各村(社)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研究制定《霞浦街道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3)针对“部分村(社)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相关村开展健康义诊、理论宣讲、乒乓比赛、知识讲座、眼科义诊、文艺舞蹈、医地共建等活动。三是通过街道配送文体活动、村社结对、培育文艺人才队伍等方式,联动村社开展各类活动。
2. 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针对“部分村班子缺乏破局思路和发展举措”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农村经济发展培训。三是结合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摸清村“三资”底数,支持和正确引导各村自主经营,盘活有效资源。
(5)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均衡”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农村经济发展培训。三是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外出考察,学习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四是制定街道级“千万工程”实施方案,靶向施策提振薄弱村集体经济。
3.关于“贯彻落实区委、街道党工委重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6)针对“‘千万工程’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开展千万工程业务培训。三是完成农田环境保洁外包和河道保洁外包工作。四是加强与区住建局等部门对接,争取乡村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落地。⑤拟定街道级“千万工程”实施方案,靶向施策助力乡村振兴。
(7)针对“协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指挥部“拔钉清零”工作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工作例会对“拔钉清零”工作中的剩余户进行专题分析。三是组建工作小组,紧扣时间节点,逐一销号推进。
(8)针对“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存在漏洞”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全面开展村内小微企业的底数排摸及安全隐患整治。三是组织村(社)干部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技能拉练。四是完成小微园区规范化建设改造提升。
(9)针对“干部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对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各村(社)党组织通过视频学习、实地参观、召开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条例以及党员违纪违法处分案例。三是持续查纠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驾醉驾及其背后的奢靡享乐问题。
(10)针对“抓警示促作风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三是党组织负责人对2024年度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
(11)针对“部分村(社)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二)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够有力,‘三资’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针对“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13)针对“财务记账凭证缺少附件。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14)针对“财务科目处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15)针对“入账发票抬头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关于“物资服务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6)针对“采购未经会议决策或程序倒置”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17)针对“采购未经多家询价比价”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18)针对“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19)针对“个别采购项目存在拆分现象”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物资采购及项目建设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3.关于“资产资源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针对“发包程序不到位”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等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1)针对“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出纳、三资办会计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22)针对“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出纳、三资办会计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三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租金收缴的监管与审核力度。开展2024年度村级财务审计。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工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对村(社)书记和相关办事人员做好指导。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出租等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4)针对“工程发包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对村(社)书记和相关办事人员做好指导。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工程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5)针对“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对村(社)书记和相关办事人员做好指导。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工程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6)针对“工程变更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各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对村(社)书记和相关办事人员做好指导。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项目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27)针对“工程验收及结算审核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开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培训。三是对村(社)书记和相关办事人员做好指导。四是利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平台,加强对村级项目的流程监管与审核力度。
(三)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28)针对“村级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成立行政村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撤村进度。三是相关村召开组织生活会。四是专班成员多次对相关村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村级班子建设运行情况。
(29)针对“个别村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重点村后备干部排摸力度。三是持续深化固本强基三年行动,加大后备干部排摸培育。
(30)针对“部分村专职工作人员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文书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组织全体村社书记、相关村文书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四是研究制定《霞浦街道行政村、经济合作社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进行明确。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3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各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专题培训。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村(社)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对各村(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超期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三是系统梳理相关社区党组织班子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四是召开半年度党务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3)针对“组织生活记录不严谨”问题。一是对相关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各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专题培训。三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三会一课”记录等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规范整改。四是对各村(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4)针对“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情况”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班子内部分工进行调整。三是组织各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专题培训。四是对各村(社)支部会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5)针对“党费收缴不严肃”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村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村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相关村并成党费补缴工作。三是组织各村(社)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专题培训。四是对各村(社)支部会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关于“保障村(居)民自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6)针对“村级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对相关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各村党组织负责人、文书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各村文书负责会议记录相关工作。三是对村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
(37)针对“社区会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对相关社工谈话提醒。三是加强社区会商的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38)针对“村(居)监会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村(居)监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霞浦街道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业务培训会。三是各村(居)监会全面开展监督情况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定期对村(居)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巡察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持续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切实形成新常态,形成新氛围。
(二)持续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
(三)持续抓好跟踪督促,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机关干部和村社干部日常教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街道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787182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关毛陈60号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霞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