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4449B/2024-26976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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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教育
2024年1月学考、选考通告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

北仑区各单位和广大市民:

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学考、选考)将于1月6日到8日举行。我区共安排北仑中学、明港中学和柴桥中学三个考点。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1月4日到1月8日为区高考环境噪声、部分道路交通控制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考期间:

1.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2.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必须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同时严格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

3.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居委会等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产生噪声的设备;

4.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和室内装潢。

二、考试期间:

1.位于各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装潢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在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及装潢作业必须在19:00前停止施工;

2.城区沿街商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开业等各类庆典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卡拉OK、KTV、酒吧、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必须进行封闭式营业,不得超标排放噪声,影响考生休息;

4.考点附近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防止噪声排放;

5.1月8日上午8:40—9:40(外语听力期间),明港中学教学楼北面的庐山路(中河路—新大路段)及正大门前面的学苑路,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行驶;

6.在考试期间,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对各建筑施工单位、娱乐场所和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场所的昼夜检查,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对高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群众举报和现场查处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罚;

7.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举报电话:综合执法局:12345,生态环境分局:12345,公安分局:110。

今年全省学考、选考试场继续启用考试屏蔽系统,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让全社会共同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应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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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