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859/2024-26941
组配分类 数据分析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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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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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2023年度北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分析报告

为掌握北仑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2023年度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北仑区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系统性的评价性抽检。2023年度本公司共抽检食品1505批次,产品种类包括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9大类食品,抽检覆盖北仑11个地区。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药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生物毒素、非食用和非法添加物等关键质量安全指标,发现不合格产品18批次,不合格率为1.20%。

表1 2023年度北仑区各月份食品抽样批次数情况

月份

抽检批次数

不合格批次

2023年2月

120

2

2023年3月

121

1

2023年4月

121

4

2023年5月

121

1

2023年6月

89

1

2023年7月

128

1

2023年8月

110

2

2023年9月

202

1

2023年10月

139

3

2023年11月

354

2

合计

1505

18

一、抽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抽检的1505批次样品,抽检食品种类包括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豆类、鲜蛋),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和其他共9大类食品。各类产品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请见表2。

表2 各类产品评价性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

序号

食品大类

食品品种

抽检批次

总批次数小计

占比

不合格批次数

不合格率

不合格项目

(批次数)

1

食用农产品

蔬菜

288

932

19.14%

6

2.08%

腐霉利(3)、

镉(1)多菌灵(1)、灭蝇胺(2)

水果

303

20.13%

2

0.66%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联苯菊酯(1)

畜禽肉及副产品

142

9.44%

0

0%

/

水产品

123

8.17%

6

4.87%

镉(1)、恩诺沙星(5)

生干坚果与籽类

14

0.93%

0

0%

/

豆类

12

0.80%

0

0%

/

鲜蛋

50

3.32%

0

0%

/

2

粮食加工品

106

7.04%

0

0%

/

3

肉制品

53

3.52%

2

3.7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

4

糕点

20

1.33%

0

0%

/

5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07

7.11%

0

0%

/

6

豆制品

104

6.91%

2

1.92%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2)

7

乳制品

98

6.51%

0

0%

/

8

餐饮食品

42

2.79%

0

0%

/

9

其他

43

2.86%

0

0%

/

合计

1505

100%

18

1.19%

/

不同类别食品抽检的批次数根据食品暴露量、风险等级的不同,2023年度北仑流通环节不同类别食品抽检的批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批次数较多前3类别食品分别为水果303批次,占总批次数的20.13%;生鲜蔬菜和畜禽肉及其副产品分别抽检288批次和142批次,分别占总批次数的19.14%、9.4%。

不合格食品主要问题综述:从2023年度北仑评价性抽检发现18批次食品不合格结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为:①3批次韭菜中检出农药(腐霉利、多菌灵)残留超标,1批次菠菜中检出重金属(铬(以Cr计))超标;2批次豇豆中检出灭蝇胺超标。②2批次水产品(黄鱼、毛蚶)分别检出恩诺沙星和镉(以Cd计)不合格;4批次水产品(鳊鱼(2批次)、鲤鱼、鲫鱼)均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③2批次豆制品(纳豆)均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④2批肉制品,火腿肠、腊肉分别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其他6大类食品均合格,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80%。数据表明,当前北仑区食品总体质量安全状况较好,风险可控。

图19大类食品抽检批次及合格率情况

二、抽检结果分析

1、各街道(乡、镇)抽检情况

2023年度北仑区抽检产品分布广泛,覆盖北仑区下辖 11个地区(街道)。其中白峰街道、戚家山、梅山街道3个地区流通环节抽检全部合格。其中霞浦街道、大碶街道各有3批次不合格;新碶街道有4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率相对较高,分别为2.70%、2.11%和1.45%;春晓街道、柴桥街道、大榭开发区各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1.65%、1.68%、1.44%;小港、郭巨街道分别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不合格率分别为0.8%、0.93%;各地区的抽检不合格率及不合格项目检出情况详见表3。抽检结果反映了目前北仑各辖区流通环节食品检出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药物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

表3 各地区不合格项目检出情况一览表

序号

地区

总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不合格品种

(批次数)

不合格项目

1

梅山街道

121

0

100%

/

/

2

霞浦街道

111

3

97.30%

韭菜(1)、纳豆(1)、火腿肠(1)

腐霉利、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3

小港街道

125

1

99.20%

韭菜

腐霉利、多菌灵

4

春晓街道

121

2

98.35%

韭菜、菠菜

腐霉利、铬(以Cr计)

5

大碶街道

142

3

97.89%

桔(1)、鲫鱼(1)、毛蚶(1)

联苯菊酯(1)、恩诺沙星(1)、镉(以Cd计)(1)

6

郭巨街道

107

1

99.07%

鲤鱼

恩诺沙星

7

新碶街道

275

4

98.55%

纳豆(1)、鳊鱼(1)、腊肉(1)、砂糖橘(1)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恩诺沙星(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1)

8

白峰街道

112

0

100.0%

/

/

9

柴桥街道

119

2

98.32%

黄鱼、鳊鱼

恩诺沙星(2)

10

戚家山街道

134

0

100%

/

/

11

大榭开发区

138

2

98.55%

豇豆(2)

灭蝇胺(2)

合计

1505

18

98.80%

/

/

图2各地区产品抽检批次和合格率情况

2、按受检单位类别统计

本次评价性抽检的对象主要是北仑下辖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小食杂店、菜市场、水果店等多类食品经营场所,覆盖305家经营单位。鉴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的日常食品消费量较大,分别抽检579批次、373批次,两者共占总抽检批次的63.26%。各类经营场所的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详见表4。

表4不同受检单位类型抽检情况

序号

受检单位类别

抽检批次

占比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不合格食品品种(批次数)

1

超市

579

38.47

5

0.86%

纳豆(2)、火腿肠(1)、鲫鱼(1)、腊肉(1)

2

农贸市场(菜市场)

373

24.78%

4

1.07%

韭菜(1)、鳊鱼(1)、鲤鱼(1)、毛蚶(1)

3

生鲜店(食品生鲜店)(水产生鲜店)

18

1.196%

0

0%

/

4

熟食店

5

0.33%

0

0%

/

5

水果店

68

4.51%

1

1.47%

桔(1)

6

小食杂店

351

23.32

6

1.70%

豇豆(2)、韭菜(1)、黄鱼(1)、鳊鱼(1)、砂糖橘(1)

7

奶茶店、饮品店

54

3.58%

0

0%

/

8

学校/托幼食堂

25

1.66%

0

0%

/

9

其他

25

1.66%

2

8.00%

韭菜(1)、菠菜(1)

10

粮油店

7

0.46%

0

0%

/

合计

1505

100.0%

18

1.19%

/

从不合格检出情况看,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小食杂店、其他四类场所有不合格产品检出。本次农贸市场(菜市场)抽取373批次样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检不合格率为1.07%。其他店抽取25批次样品,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检不合格率为8.00%。建议继续对农贸市场(菜市场)、其他店加强流通食品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检工作。各受检单位类型抽检批次占比情况详见图3。

图3 各受检单位类型抽检批次占比情况

3、样品产地分析

本次抽检省内外生产食品批次数不同,其中抽检浙江省内生产食品99批次,占总抽检批次数的6.58%;外省生产的食品抽检198批次,占13.16%;无生产企业标识的食品1206批次,占80.13%。本次省内、省外抽检合格率均为100%,无生产企业标识食品的合格率为98.80%。各产品生产区域占比及不合格率情况详见表5。本次抽检18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农产品无生产企业标识。

表5 食品各生产区域抽检批次及不合格率情况

生产区域

抽检批次

占比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不合格

食品品种

浙江省内

99

6.54%

0

0%

/

浙江省外

198

13.15%

0

0%

/

无生产企业标识

1206

80.13%

18

1.49%

食用农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豆制品、肉制品

总计

1505

100.0%

18

1.19%

/

三、本次抽检发现的问题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类型主要包括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以及重金属超标,详见表6。

表6 不合格项目检出情况统计

序号

不合格问题

不合格项目

不合格食品品种

1

农药残留

腐霉利

蔬菜(韭菜)(3)

蔬菜(菠菜)(1)

多菌灵

蔬菜(韭菜)

灭蝇胺

蔬菜(豇豆)(2)

联苯菊酯

水果(桔)(1)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水果(砂糖橘)(1)

2

兽药残留

恩诺沙星

水产品(黄鱼)(1)、鳊鱼(2)、鲤鱼(1)、鲫鱼(1)

贝类(毛蚶)(1)

3

重金属超标

水产品(毛蛤)(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1)、蔬菜(线茄)(1)

1、韭菜、菠菜中检出农药(腐霉利、多菌灵、铬)残留超标

韭菜中检出农药(腐霉利)残留超标仍偶有发生。本次评价性抽检韭菜23批次,发现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3.04%,为腐霉利的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实测值范围为0.28-7.26mg/kg。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mg/kg。以往抽检结果也显示韭菜中腐霉利农药残留超标的风险性高。

1批次蔬菜(菠菜)检出毒死蜱不合格。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毒死蜱残留最大限量值不得超过0.02mg/kg。不合格蔬菜农残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对相关农药的禁用或限用情况不明确,进而出现农药滥用、过量使用的情况。或对农药安全间隔期不了解,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抽检结果显示韭菜、菠菜中农药残留超标屡有发生,风险性高,建议相关部门引起关注,严加监管。

2、水产品中检出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

5批次水产品(黄鱼、鳊鱼(2批次)、鲤鱼、鲫鱼)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1批次贝类(毛蚶)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火腿肠、腊肉)分别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2批次豆制品(纳豆)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2批次蔬菜(豇豆)检出灭蝇胺不合格;2批次水果(桔、砂糖橘)分别检出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

恩诺沙星是广谱杀菌药,属于广效性抑菌剂,为广谱杀菌药,对支原体有特效。《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在鱼(皮+肉)中标准值为≤100ug/kg,不得超标。出现恩诺沙星超出国家标准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水产品捕捞前,养殖户使用了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用于治病;2.养殖户不知道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为动物性食品限制使用药物,超量使用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用于水产品治病。

四、2024年食品抽检工作建议

1、确保后处理到位

此次评价性抽检的后处理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对辖区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不合格现象,要深入调查分析,重点排查,力求找到问题的根源,尽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出现。

2、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抽查

水产品、蔬菜、畜禽肉等农产品是百姓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但是在养殖、运输及销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管,究其原因主要是溯源倒查难、处罚惩戒轻等问题。同时,食用农产品不同于标准化加工的食品,其原料来源复杂,从养殖到销售终端的安全控制措施少,货架期及保质期非常短,导致发现问题时涉案产品均已销售完毕,给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案件处置带来困难,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制度,简化流程,统一管理。①对不合格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后,仍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产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②针对畜禽、水产品滥用禁用药物的问题,不定期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抽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③目前国内农产品追溯的产品编码和追溯标准还不完善,造成相关执法部门难以追溯,因此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的宣贯,同时监管部门可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

3、多举措整治食用农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问题

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证农产品来源可查、渠道正规。①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②市场管理者积极利用检验检测、快速检测等手段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或检验报告审查,重点加强禁用药物残留项目的检测频次;③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避免采购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严禁销售来路不明的产品,一旦发现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坚决销毁,严防回流市场。

4、总结食品检验结果信息

在食品抽样检验中,对于同一种类的食品,可注意其在不同时期内的检验结果表现,同时可分析同一时期不同种类食品抽样检验的结果表现,并对上述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然后观察各类食品在什么时候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观察该时期内哪种食品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对以上信息进行总结。在以后的食品抽检国抽中,可按照经验及时对食品质量检验情况进行预估。

5、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宣贯

抽样过程中,被抽样单位以抽样人员不是执法人员、未接到监管部门通知、监管部门未陪同、质疑抽样人员身份、不理解抽样工作、怕惹麻烦等理由拒绝配合抽样,拒检处罚不是目的,食品安全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五、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建议首先在正规经营场所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销售的产品是经过“入市备案、集中查验”的食品管理过程;其次购买时查看食品标签,建议选择有生产许可“SC”标志的食品,同时关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在农贸市场选购时,应建议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

1、蔬菜

(1)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建议按需购买,最好现买现吃,尽快食用,不要在室内放置太久,以免贮藏过程中维生素和植物化学物质损失或生成亚硝酸盐。食品若有明显异常应不再食用。

(2)浸泡水洗法是清除果蔬上残留农药的基础方法,可用清水冲洗浸泡果蔬10分钟以上,处理蔬菜时建议先洗后切,减少水溶性营养成分的流失,碱水浸泡可使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

2、水产品

为保持鲜活水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即使一些活的、会动的海鲜产品也还要用鼻子闻一闻,如果有一般海鲜特有的鲜味,表示新鲜。反之,若有腥臭与腐败之味则应避免购买。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尽量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确保饮食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