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703/2024-19424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旅游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0703/2024-194245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旅游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仑文广旅体〔2023〕13号)(以下简称《细则》)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北仑区旅游产业扶持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扶持资金主要扶持对象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纳入文旅主管部门行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和社会组织;我区各行政村(社);城乡居民。“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所涉及企业不受此条区域限制。
(二)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3.按本细则规定向区文旅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二、补助时限
补助年度为2023年。财务数据以年度企业财务年报为准;评选类、排序类项目以最新认定文件为准。
三、补助项目及标准
1.旅游产业品质提升和特色化发展补助
(1)景区街区及产业融合基地建设补助。市级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或者评定机构发文认定,新评为5A、4A、3A级旅游景区,每个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经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旅消费集聚区(含夜间)、休闲旅游街区、文旅IP、各类旅游产业融合基地(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2)景区村庄建设补助。村(社)成功创建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的,每个村(社)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村(社),每个村(社)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3)旅游饭店和品质旅行社建设补助。市级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或者评定机构发文认定,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饭店,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万元;新评为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金桂级品质饭店、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新评为银鼎级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银桂级品质饭店、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评为五花、四花级酒店的,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4)“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省、市级示范店(体验店、旗舰店)创建补助。经旅游主管部门公告发文认定,新评为省、市级示范店(体验店、旗舰店)的,每家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
(5)旅游企业成长补助。区内旅行社,年旅游营业收入分别超过1500万元(含)、4500万元(含)、7000万元(含)且较上一年增长1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区内星级饭店、花级酒店、限上住宿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分别超过2500万元(含)、5000万元(含)、8000万元(含)且较上一年增长1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区内3A级及以上景区,年营业收入分别超过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且较上一年度增长10%(含)以上的,每家分别给予8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6)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补助。对获得省(市)旅游业务技能综合比武一、二、三等奖的,每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3000元、2000元。对初次获得高、中级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资格的,每年累计带团时间在60天以上,无重大投诉、年检合格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以上享受补助人员必须在北仑从事导游工作满2年以上,且与北仑区域内的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7)旅游企业争先创优补助。经区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旅游饭店、旅行社、景区及旅游新业态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评优评佳、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垃圾分类、节能降耗等行业性荣誉称号,每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3万元、1万元。
2.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
(1)旅行社组团补助。鼓励区内外旅行社组团来北仑旅游、住宿。
旅行社组织区外团队游客来我区旅游,在北仑同一家景区的购票年度累计达到2000—4999人次的(同一家景区购票人次),按购票费用总额的5%进行补助;年度累计达到5000—19999人次的(同一家景区购票人次),按购票费用总额的10%进行补助;年度累计达到20000人次以上的(同一家景区购票人次),按购票费用总额的15%进行补助。同一家单位每年度景区购票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上购票费用不含优惠金额。
旅行社组织区外团队游客来北仑住宿,全年累计在北仑星级饭店、花级酒店、国际品牌饭店、等级民宿(特色客栈)及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住宿房间300-999间的,按照总房费发票金额的8%给予补助;1000-3999间的,按照总房费发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4000间以上的,按照总房费发票金额的20%给予补助。同一家单位每年度酒店住宿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旅游直通车补助。鼓励区内外旅游企业开通“区外至北仑旅游直通车专线”,一日游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50班天、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20元及以上),且游客接待量达150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每条直通车专线5万元的补助;一日游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75班天、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20元及以上),且游客接待量达225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每条直通车专线8万元的补助;一日游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100班天、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20元及以上),且游客接待量达300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每条直通车专线12万元的补助;一日游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150班天、游览一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20元或以上),且游客接待量达450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每条专线18万元的补助。二日游以上(含)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35班天、游览二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40元及以上)、住宿一晚以上(含),且游客接待量达1050人次以上的,给予每条专线5万元的补助;二日游以上(含)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55班天、游览二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40元及以上)、住宿一晚以上(含),且游客接待量达1650人次以上的,给予每条专线8万元的补助;二日游以上(含)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75班天、游览二个收费景区(点)及以上(景区、景点合计每人次门票总消费额在40元及以上)、住宿一晚以上(含),且游客接待量达2250人次以上的,给予每条专线12万元的补助。同一家单位开通旅游直通车专线不超过2条且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研学团队补助。鼓励区内外旅行社组织区外研学团队来北仑研学,在北仑同一家研学基地(区级及以上研学基地、营地)年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及以上人次,按5元/人次进行补助(同一批次研学团队进多个研学点,仅可选择一个研学点计算人次)。同一家旅行社每年度研学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办法
所有补助项目由申报单位向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料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联合发文下达专项资金。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景区街区及产业融合基地建设补助、景区村庄建设补助、旅游饭店和品质旅行社建设补助、“诗画浙江·百县千碗”省、市级示范店(体验店、旗舰店)创建补助、旅游企业争先创优补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北仑旅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相关部门或评定机构认定文件,其中联合命名的牵头单位须为旅游业务主管部门;争先创优须通过旅游主管部门申报。
2.申报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补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北仑旅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市级及以上旅游业务技能综合比武获奖文件或证书;导游资格类补助需提供2023年累计带团时间60天以上,无重大投诉,年检合格,在北仑从事导游工作满2年以上、且与北仑区域内的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
3.申报旅游企业成长补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北仑旅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书;2023年度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区内旅游饭店、等级民宿客栈、A级旅游景区如需2023年复核复评的,还需提供品质批复证明材料。
4.申报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的单位,需填写《北仑旅游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北仑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申领办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附件4)。
六、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个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扶持资金的单位(个人),政府将收回相关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再予以扶持。
2.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其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放弃,不再受理),相关事项请咨询我局工作人员:
旅游饭店和品质旅行社建设补助、旅游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旅游企业争先创优补助咨询行业市场管理科徐老师 89383601;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咨询产业资源推广科周老师 89384420;其余请咨询产业资源推广科顾老师 89383622。
附件:1.北仑旅游产业扶持补助资金申请表
2.北仑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申领办法
3.北仑区旅游住宿回执单
4.北仑区旅游景区景点回执单
5.北仑星级、花级、国际品牌、等级民宿(特色客栈)及限上旅游酒店名录
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
北仑旅游产业扶持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 单位:万元
单位地址 | 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项目 | 补助额度 | ||
补助内容 | |||
补助条件 | |||
申报资料 | |||
申请理由(即对照认定条件是否符合) | |||
街道审核意见 (景区村庄) |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审核意见 | |||
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仑旅游市场营销推广补助申领办法
一、区内外旅行社景点景区购票补助,在发团过程中须在景区景点领取《北仑区旅游景区景点回执单》(一式三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有效。
二、区内外旅行社住宿补助,在发团过程中须在酒店领取《北仑区旅游住宿回执单》(一式三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有效。
三、北仑旅游直通车专线补助,由区内两个国家3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点)或投资额达2亿元(含)以上的旅游景区(点)联合发起,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发班计划、合作协议、线路安排等方案到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备后,方可运行。在开通过程中须在景区景点领取《北仑区旅游景区景点回执单》(一式三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有效。
四、旅行社景区景点、酒店、直通车、研学申请补助材料
(一)景区景点、酒店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二)酒店大堂结算清单(酒店大堂清单须有酒店名称、旅行社名称、住宿时间、房间号、房间单价数量、消费金额等数据);
(三)团队任务单;
(四)团队行程单;
(五)北仑区旅游景区景点回执单或北仑区旅游住宿回执单;
(六)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3
北仑区旅游住宿回执单
接 待 酒 店 | 入住时间 及天数 | 入住 人数 | |||||
组团旅行社 | 房间 数量 | 单间 | 标间 | 房间 价格 | 单间 | 标间 | |
对应发票 金额(大写) | 对应 发票号 | ||||||
团队性质 | 普通团队口 自驾车团口 学生团队口 老年团队口 直通车团口 | ||||||
备注: 1.接待酒店盖章有效。 2.本单需接待酒店、组团企业双方签字确认。 3.本单请妥善保管,作为年终住宿总金额核实确认依据之一。 |
酒店盖章: 酒店签字: 组团旅行社签字:
一联 酒店 二联 组团企业 三联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附件4
北仑区旅游景区景点回执单
景 区 | 时间 | 年 月 日 | ||||
组团旅行社 | ||||||
导 游 | 手机号 | |||||
导 游 | 手机号 | |||||
大巴司机 | 手机号 | 车牌号 | ||||
大巴司机 | 手机号 | 车牌号 | ||||
游客来源地 | 游客数量 | 购票人数 | ||||
发票金额 | 发票号码 | |||||
团队性质 | 普通团队口 自驾车团口 学生团队口 老年团队口 | |||||
备注: 1.接待景区盖章有效。 2.本单需景区、组团企业双方签字确认。 3.本单请妥善保管,作为年终住宿总金额核实确认依据之一。 |
景区盖章: 景区签字: 组团旅行社签字:
一联 景区 二联 组团企业 三联 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附件5
北仑国际品牌、星级、花级、等级民宿(特色客栈)及限上酒店名录(2023年度)
一、国际品牌酒店:宁波石浦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宁波世茂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春晓世茂希尔顿逸林酒店、宁波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北仑世茂希尔顿逸林酒店、宁波影秀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丽筠酒店、影秀商务酒店、逸嗨酒店)、宁波华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港城华邑酒店);
二、星级饭店:宁波大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宁波中营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戚家山宾馆、宁波市北仑港工业区北电宾馆、宁波春晓苑大酒店有限公司;
三、花级酒店:宁波海港东方酒店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格朗宁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东港湾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北仑泊非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碧秀体育宾馆有限公司、宁波梅苑宾馆有限公司、宁波市东泰酒店有限公司(泊宁酒店北仑银泰店)、宁波森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四季青藤北仑春晓店)、宁波舒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盛道康桥酒店有限公司(康桥小镇酒店)、逸嗨酒店;
四、等级民宿(特色客栈):宁波六间房民宿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白峰松哥农家客栈、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兰宿民宿、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坞里民宿、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宿说等花开客栈、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乡寓民宿;
五、其他限上酒店:宁波市北仑曼哈顿天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惠易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华逸致酒店)、宁波卡美丽亚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名轩宾馆有限公司(维也纳酒店)、宁波安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览酒店)、宁波富苑城市酒店有限公司(泊宁酒店小港店)、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安酒店有限公司(全季酒店银泰店)、宁波海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格林豪泰万人沙滩店)、康泊廷(宁波)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北仑品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藤艺宿)、宁波奈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莫兰酒店北仑春晓店)、宁波北仑真浮酒店有限公司(开元颐居)、宁波沙滩大酒店有限公司(汉庭酒店万人沙滩店)、宁波甬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藤艺宿北仑宁职院店)。
备注:本名录之外的新增酒店,符合本名录要求的,需提前报北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