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341/2023-191979 |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341/2023-191979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2023年7月14日在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仑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5号)和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剩余部分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事项的通知》(甬财债〔2023〕490号)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8亿元,其中:专项债务8.8亿元。本次调整后,北仑区政府债务限额由249.3亿元调整为25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亿元,专项债务109.1亿元。
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北仑区本次拟安排新增债券收入8.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8.8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支出8.8亿元(其他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8亿元),主要用于物流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公共卫生设施、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23年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70.4亿元调整为79.2亿元,增加8.8亿元;同时,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级支出8.8亿元,支出合计由70.4亿元调整为79.2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