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341/2023-191979
组配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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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预算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财政
关于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7月14日在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北仑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5号)和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剩余部分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事项的通知》(甬财债〔2023〕490号)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部分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8亿元,其中:专项债务8.8亿元。本次调整后,北仑区政府债务限额由249.3亿元调整为25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9亿元,专项债务109.1亿元。

  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北仑区本次拟安排新增债券收入8.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8.8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拟安排新增专项债券支出8.8亿元(其他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8亿元),主要用于物流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公共卫生设施、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23年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70.4亿元调整为79.2亿元,增加8.8亿元;同时,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级支出8.8亿元,支出合计由70.4亿元调整为79.2亿元,收支仍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