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341/2023-191975 |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1341/2023-191975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2023年3月30日在宁波市北仑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北仑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35号)和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2023年新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等事项的通知》(甬财债〔2023〕84号)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3年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8.1亿元,其中:专项债务18.1亿元。截至目前,北仑区政府债务限额14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0亿元,专项债务92.3亿元。
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北仑区2023年拟安排新增债券收入18.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8.1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安排支出为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14.5亿元,学前教育1.6亿元,保障性租赁住房0.9亿元,城市停车场0.2亿元,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0.4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0.3亿元,文化旅游0.2亿元。
上述新增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2023年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52.3亿元调整为70.4亿元,增加18.1亿元;同时,北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本级支出18.1亿元,支出合计相应由年初预算的52.3亿元调整为7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