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6756284939B/2023-191873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区公建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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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公建〔2023〕8号

各科室:

现将《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6月30日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信息宣传工作,促进信息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为各科室,考评项目包括信息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和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评选。


先进考评标准


第三条 信息工作先进科室评选。用于表彰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较高、成绩突出的科室。先进科室评选以指标总分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

1.紧急信息考核合格;

2.全年指标总分和上报指标分均达标;

3.被转报的信息数量较多且被市级及以上信息载体录用较多;

4.本科室负责人重视并支持中心信息工作,能定期分析、研究科室信息工作,给信息工作人员提要求、出题目、压担子,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四条 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用于表彰工作积极上进、实绩突出的信息员。由先进科室推荐1名,综合科负责审定。具体标准:

1.本科室全年指标总分和上报指标分均达标;

2.当年从事信息工作半年以上;

3.热爱信息工作,信息敏感性以及采编能力较强;

4.被转报的信息数量较多且被市级及以上信息载体录用较多。


工作落实


第五条 综合科为中心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新闻信息的收集、审核等工作,中心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集中编审、统一上报。

第六条 各科室要发挥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指定1名及以上信息员,紧密结合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保廉工作,围绕“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廉政”五位一体目标,深入挖掘各类项目管理信息,积极宣传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及项目保廉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思路、新作为。

第七条 报送新闻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精炼、规范,动态新闻信息应在2日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须在2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第八条 年度信息指标总分为10分的科室,每周至少报送1篇信息;5分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信息。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考核指标设置为全年指标总分和上报指标分,其中全年指标总分为上报指标分与录用指标分之和,各科室全年指标总分和上报指标分应当“双达标”。

第十条 综合科每月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未完成第八条的科室,上报指标分视未完成程度扣0.1-0.2分,统计结果以综合科认定为准。

第十一条 各科室报送的信息经综合科编辑整理后上报录用的,录用指标分综合科计80%,报送科室计20%;各科室报送的信息经综合科直接上报录用的,录用指标分计入报送科室。

第十二条 信息采编严禁剽窃抄袭,各科室要切实严把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认真核准、杜绝错情,一经发现将予以扣分处理,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将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确保信息上报质量的通知精神,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年终根据各科室信息得分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信息工作考评,对评为信息工作先进科室的科室负责人及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予以绩效加分,分别加2分和1分;对未达标科室的科室负责人扣1分。

第十四条 中心每年进行一次信息工作总结,并对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