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1月上旬至2023年2月下旬,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3年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自区委第三巡察组5月10日巡察反馈以来,院党组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不仅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的“政治体检”,更是推动检察机关发展的重要契机,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看待巡察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监控整改工作进度。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逐一回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一制定精准有力的整改措施,共制定整改措施91条。全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全院上下层层带动,把整改问题一件件、一项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全院上下齐抓共改的良好局面,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根据计划安排逐步得到整改落实。
(三)坚持统筹兼顾,从严从实整改。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院党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坚持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整改过程中,院党组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进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益军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查整改进度,协调整改中的重大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2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8个、正在整改4个,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7项,批评教育17人次,提醒谈话37人次。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服务重大战略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在学深悟透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整改期间共组织3次中心组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坚持既有学习与讨论,又有实践和思考的思路,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量。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有关问题的解答》,提高检察人员的认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确保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深入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质量核查,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三是加强取保候审保证金财产刑衔接类案办理力度,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
3.关于“贯彻落实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北仑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助力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北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与人大代表联络站成立“基层立法体验中心”,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三是加大涉海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力度。
4.关于“落实上级内审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院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试行)》。二是将于年底前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为主要手段开展一次内部审计。
5.关于“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推动’数字检察’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人员岗位调整等实际,重新调整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数字检察办案专班。二是每月召开一次数字检察办公室工作推进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数字检察领导小组会议,有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三是狠抓数字办案专项工作落实,依托省院数据应用平台模型,上半年创建模型46件,成案10件。四是“涉案款e缴通”应用场景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国各地累计来考察调研该应用10余批次。完成缴款共计1500余万元,使用频次逐月稳定上升。同时,该应用场景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竞赛数字好应用一等奖、法治日报2023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创新案例。五是积极推进“行刑衔接e键通”场景应用,积极赴区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和切口拓展问题商讨,提高接入的行政机关数量以及落实案件流转工作。
6.关于“服务保障区委区府中心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法治保障中心已于4月14日正式开馆使用。二是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中心功能作用,依托该中心已经开展了女企业家协会活动、企业合规座谈会、营商环境直通站授牌、营商环境体验员打卡活动等30余场。三是积极抓好品牌创建,打造“检护自贸 安商助企”一院一品。四是认真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结合联系村社,坚持“四个必知,四个必到”,组织干部党员每月至少1次下沉联系村(社区),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走访联系村(社区)。
7.关于“检察院党组自我加压、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知行学堂”、支部“三会一课”等平台,加强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教育,不断增强干警自我加压、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意识。二是研究制定《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建立一月一晾晒、一季一考评、年度总考核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客观、公正评价检察人员的工作实绩。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对日常信访工作要求做到文明规范,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制度,杜绝工作疏失,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做到去存量、减增量。
(二)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研究出台《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根据岗位职责,组织全体干警全面摸排廉政风险防控点,进一步堵住漏洞、守牢底线、不碰红线。三是严格落实《北仑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北仑区委办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9.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2018年以来人员违纪违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结合周二夜学常态组织条令法规学习。分别召开一季度、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分析形势、制定措施。三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全体干警签订承诺书。认真抓好集中警示教育和学习活动,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完善年度教育计划,将警示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突出出来。五是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引导干警坚决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
10.关于“司法作风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一岗双责”履行,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普遍性谈心谈话,对人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全院开展案件评查,共抽取案件34件,占上半年案件总量的6%,对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承办人予以明确点出,同时将评查存在的问题报送纪检组。三是严肃正风肃纪检查。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有关规定》《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请(休)假管理办法》《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制度》等规定,狠抓会风会纪、值班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着装、仪表等要求。
11.关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完善《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招标操作规则》《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办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用车申请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三是选派干警参加省院的专业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区相关财务制度,提升业务能力。
12.关于“公车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用车申请单》,并抓好严格落实。二是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已与北仑移动公司进行了对接,计划12月底完成。
1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出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对项目管理、工程验收、合同签订及履行等进行明确规定,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三)在“基层党建不够扎实,干部队伍管理存在不足”方面
14.关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础党务工作规范解读》《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的通知》等日常党务工作规范,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整改,共查找并整改11个问题。8月中旬,结合全区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质量评估专项调研工作,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对党建工作台账进行查漏补缺。二是对3个机关支部的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创建目标。党总支以法治保障中心为依托,打造“检护自贸 安商助企”一院一品。三是对照《北仑区基层党务工作规范手册》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的效能。
15.关于“党员发展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我院非党人员进行一次完整排摸,党总支书记、各支部书记分别与非党人员进行一对一了解谈话。二是制定《2023年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为下一步对有入党意愿的人员的培养工作打好基础。
16.关于“会议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抓好落实。整改以来,共召开5次党组会,48项议题均按此程序落实。
1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制定出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招标操作规则》,并严格抓好落实。
18.关于“会议决议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管领导分别与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普遍性谈话,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拖沓及中梗阻现象进行了批评,并对抓好党组会议决议执行提出要求。二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对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将公益诉讼、行政检察、民事检察等条线员额检察官纳入办公室成员,实现一体化综合履职。同时,制定出台《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办公室工作规程(试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 》,进一步保障两个办公室的运作有序。三是研究制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电子产品租赁管理规定》。四是组织学习《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并抓好落实。
19.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切实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神。二是结合周二夜学,组织政工干部专题学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执行层面正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落实回避制度、正规考察材料撰写。三是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据实记录会议情况。
20.关于“对人才队伍的培养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专题研究2018年以来检察队伍建设情况,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针对主要业务部门以副代正主持工作问题,在1名副检察长分管的情况下,院党组专门指定1名专委进行协管,进一步增强管理力度。三是加大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共安排5名部门负责人进行轮岗。四是立足现有人员结构,充分挖潜,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巡察以来共选送44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及区委等组织的各类岗位培训,组织2次刑检业务“实战训练营”岗位练兵活动;8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荣誉。
21.关于“干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有关规定》《北仑区人民检察院请(休)假管理办法》等干部管理规定,狠抓会风会纪执行,严格规范着装、仪表等要求,不断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和规范化建设意识。二是结合建党102周年开展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系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无偿献血,开展“力量密码”观影活动,所有处级领导干部为全体党员上党课,进一步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对工作、生活中确有困难的干警,积极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2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并下发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二是按照“应备尽备”、“应收尽收”、“应审尽审”、“应查尽查”工作要求,开展了一次全院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排查,进一步严格了我院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当下改”,在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把任务要求落细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确保整改全面深入、彻底到位,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着眼“长久立”,在深入推进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围绕“常态抓”,在不断巩固巡察成果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日常、日常抓,抓反复、反复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北仑检察自身能力水平,以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北仑区“双一流双示范”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6789966,传真:0574-86789960,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401室。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9月5日